工作纪律

    所有的建设行政执法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执行“六个禁止”、“四个严惩”:禁止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禁止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禁止循私舞弊、打击报复;禁止利用职权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禁止向管理服务对象推销物资;禁止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四难”现象。严惩工作不负责任、作风粗暴、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违规将按照《监察部、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管理违规违纪行为处罚细则》和建设局行风建设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薪、降级、下岗、开除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建设执法中各种违规行为和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社会各届群众可通过信件属名举报、电话举报、上门举报等方式投诉到建设局和各专业管理部门。
    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710─7335921
    规划局监督举报电话:0710─7233963
    建管站监督举报电话:0710─7233232
    监察队监督举报电话:0710─7236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