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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12-11 来源:谷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字号:大 中 小】 |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0217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谷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5-12-11 | ||
| 标题: | 谷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谷城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4)整改情况公示 | ||||
| 文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
按照《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襄阳市城管执法委工作安排,现将我局所涉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省序号34
建筑垃圾管控力度不够。
二、整改目标
按照时间节点编制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压实各方责任,提高行业监管能力,减少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风险。
三、整改措施
1.按照《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要求,制定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偷倒乱倒、随意堆存,破坏生态环境问题。2025年12月底前,按照规划,选择未利用地、废弃矿坑、废弃地等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最大程度实现工程渣土产消平衡。
2.严格落实《襄阳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做好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好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施工前申报等制度,严格按照申报项目、时间、消纳场所进行建筑垃圾处置作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车辆冲洗、平厢密闭运输等要求,做到净车出场;做好建筑垃圾台账管理,严格控制“产、运、消”三大环节,确保产消对应、台账一致。
3.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充分运用好建筑垃圾监管服务平台,将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纳入信息平台监管,依法查处随意堆放、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协同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2025年2月,县发改部门已批复《谷城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县建投公司计划在谷城建设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生产线4条,购置设备30台(套),年处理建筑垃圾15万吨,正在积极筹建中。
2.组织城管部门对全县所有在建工地、装饰装修垃圾集中点、资源化利用设施、临时贮存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农田林地、自然保护区、坑塘沟壑、矿山矿坑、山边水边岸边等非法倾倒高发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全面核查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轨迹、处置合规性以及消纳场所审批手续、环保安全措施和管理台账。截止目前共排查18处历史遗留堆放点,排查易倾倒堆点6处,累计清运处置建筑垃圾475吨,采取补植树木、设置围挡消除易倾倒建筑垃圾堆放点7处。
3.开展精准化普法宣传。组织城管执法人员成立普法小分队,采取“上门服务、面对面讲解”的方式,深入县城区12家物业管理公司、10家在建施工企业、3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等重点单位,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告知企业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要求、备案流程、运输资质标准、消纳场所选择等关键信息,让相关企业清楚“怎么处置、如何运输、哪里消纳”。
4.建立全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情况逐月汇总制,全面掌握全县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综合利用量情况,详细掌握全县产生建筑垃圾的工程项目以及垃圾产生类别。2025年以来,全县共产生建筑垃圾7.68万吨,综合利用量为7.36万吨,其中生态修复3.76万吨、垫路1.5万吨、回填1.17万吨,消纳场资源化利用0.93万吨。
5.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组织专班赴市城管委对标学习经验做法,全力推广应用“湖北省建筑垃圾监管服务系统”和全过程电子联单制度,为全闭环管理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已采集录入工地信息10处、运输企业9家、车辆37辆,确保出土项目库、运输企业和车辆库、处置场地库数据准确、完整。
6.强化城管、住建、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联合执法机制,重点聚焦非法倾倒易发区域、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及工地周边重点路段、出土量大或投诉较多的重点工地、夜间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仅查处倾倒环节,同时追溯源头产生和运输过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共开展联合执法15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1起(其中:提醒告知6起、立行立改15起)。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谷城县城管局反映。
联系人:黄蕾 电话:0710-7232600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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