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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重要道路沿线环境长效管护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2  来源:谷城县城管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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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18日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要道路及周边环境提档升级“百日会战”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了“四个看不见”预期目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第十五届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美丽谷城”目标任务,持续提升谷城对外窗口形象,保持道路畅通、干净、有序、美丽,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助推旅游热县、生态美县建设,建立此长效管护制度。

一、原则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管护”原则,建立重要道路及周边环境提档升级长效管护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进一步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确保国道省道沿线、高速公路出口和沿线、景区道路沿线目之所及范围内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二、管护范围

(一)道路绿化及道路建设

1.及时调整完善补充全县重要道路沿线绿化方案,加强对县内重要道路绿化工作的技术指导,确保县内各重要道路和相关单位绿化用地依法依规。(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国投公司、各乡镇、开发区)

2.“百日会战”行动所栽植苗木由县国投公司负责管护,管护期三年,三年管护期结束后,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县国投公司将苗木管护权移交至各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定期对“百日会战”行动所栽植苗木进行浇水、施肥、除杂、防病虫害、修剪等养护工作,确保道路视线畅通、绿化效果持续保持。(责任单位:县国投公司,各乡镇、开发区)

3.提高道路日常养护规范化水平和精细化程度,持续加强干线公路日常保洁,保证日常保洁每天进行,集中清理每周不少于2次,路面污染随时处理。加快S368、S316等道路改扩建实施。(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加强对属地道路建设及沿线栽植苗木花卉的日常安全监管,防止人为蓄意损坏道路或偷采盗采苗木花卉现象。全力配合做好道路绿化和建设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二)门户节点打造

1.深度挖掘地方文化特色,因地制宜打造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提升沿线道路环境品质。确保每年新增1-2处“四小”景观。(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2.加强对各地门户节点打造的指导和督办,及时协调节点打造过程中存在问题。(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开发区)

(三)散埋乱葬治理

对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散埋乱葬坚持常态化监管,及时清理整治。加快推进各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好公墓规划、选址、资金统筹以及建设工作,确保在2022年实现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对已建成的公墓确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保持墓区内环境卫生整洁。持续开展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将逝者安葬在公墓,做好常态化监管,有效杜绝散埋乱葬现象发生,切实把群众身后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开发区)

(四)厕所(厕屋)治理

1.突出群众主体意愿,对道路沿线旱厕能拆尽拆,宜遮尽遮,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要求和习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引导群众积极做好户厕卫生管护。加强农村公厕管护健全建后管护制度,做好公厕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2.对已完成的改厕及时组织验收,督促属地对改厕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到位,防止出现“重建轻管”问题,避免重复改造和出现环境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五)人居环境整治

1.按照“五清一改”的要求,加强村容村貌日常保洁。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杂物,清理村内沟塘,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除村庄乱搭乱建,清除违章广告和破损、污损宣传标牌,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持续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

2.夯实保洁人员队伍。以自然村庄为单位,按照每300500人或10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保洁人员。完善设施设备,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加大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覆盖面,建立垃圾收费公示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3、持续开展“周五大扫除”活动,建立“县—乡镇(区)—村(社区)”三级督办机制。县级采取“单月暗访、双月考评”的模式,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督办考评,镇级按照“周巡查、月通报”考核机制,对辖区内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村(社区)加大对保洁员的考核力度,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保洁水平。(责任单位: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县人居办,各乡镇、开发区)

(六)乱搭乱建治理

全力控违,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坚持边调查核实、边控制现行违建,做到依法果断处理不过夜。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自身职责,属地政府依法查处辖区违法建设行为和组织强制拆除,做好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善后工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规划局、县城管局,各乡镇、开发区)

(七)在建工地整治

对辖区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和沿线有碍观瞻的房屋做好日常监管排查,严格按照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工地100%湿地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规范管理,对有碍观瞻的房屋及时组织整治处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开发区,县城管局)

(八)河道综合治理

采取绿化遮挡修饰、水体驳岸修复、水体污染治理,水面垃圾杂物、枯死水生植物、漂浮物清理,重点节点亮化等方式,提升沿线河道“颜值”。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开发区

(九)沿线交通秩序优化

根据沿线道路实际,对重要交叉路口设置安装交通信号灯,对重要路段加装隔离护栏。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十)沿线墙体美化

结合时代主题和各地实际,利用沿线道路周边房屋墙体等立面进行文化宣传,打造一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开发区

(十一)沿线亮化工程

按照“体现特色、节俭实用”的原则,对沿线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等实施楼体亮化。对集镇和重要节点道路沿线实施照明工程亮化。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国资局

三、督查考核

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将行动成果巩固工作纳入督查计划,会同四个专班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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