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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城乡环境大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1-22  来源:谷城县城管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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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巩固“四个基本看不见”治理成果,展示谷城对外形象,决定在全县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 工作目标

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城乡能级、乡村建设水平全过程,着力将城乡环境大整治与强县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清洁家园”、和美乡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构建完善“有颜值、有内涵”的城镇格局,增进民生福祉。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节日氛围营造行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庭院及家属院悬挂中国结、红灯笼等喜庆装饰品,并按传统习俗张贴春联,让城市“红”起来。各地各单位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全面启动主体楼宇、铭牌等LED灯带、彩灯。住建部门指导城市居民小区、督促物业公司营造节日氛围,让城市“亮”起来。县直各职能部门和属地根据工作职责,在城区主干道、广场游园、交通岛、车站、站台、高速路口等重要区域采取鲜花美化、灯光亮化等方式,让城市“美”起来。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节日氛围营造活动,让市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

(二)开展“大战四十天,扮靓新谷城”行动。加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容管理,制止出店占道经营、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写乱画等各类违规行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目之所及看不见白色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公厕保洁彻底、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垃圾容器干净,绿化带树穴内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路面及边沟无积尘、无淤泥。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引导商贩入市经营,市场按经营种类做到划行归市,做到商品摆放有序,切实保证市场食品安全。加强园林绿化维养,行道树整齐、美观,增强重要路段的绿化覆盖率和观赏性,打造干净、整洁、景致宜人的绿化景观。

(三)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全面开展农户前庭后院环境整治,规范房前屋后、屋顶、晒谷场、自留地等区域杂物堆放,重点解决柴草垛、砖石垛乱堆放问题,实现整洁有序。引导农户在前庭后院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打造谷城特色田园乡村庭院。全面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乱贴乱画、乱停乱放、散埋乱葬等现象,动员广大农户自觉拆除长期闲置废弃的破旧房、畜禽圈舍、生产用房、残墙断壁等危废建筑,清除楼顶和墙贴杂乱广告,拆除破损、污损标识()

(四)开展“清河、清渠、清沟、清路、清院”五清行动。是清河,清理打捞河(库)面漂浮物,排查河(库)岸和周边是否存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清理和转运河(库)岸及周边的垃圾,做好河流沿线和库区垃圾收集设施的维护、改建以及新建工作,提升沿线河道“颜值”。二是清渠,清理渠道内外的淤泥、垃圾、杂物杂草、枯死水生植物等,加强渠道保护。三是清沟,清理村民院落、聚居区房前屋后、城乡结合部各类明暗沟及其周边黑臭水体、淤泥、垃圾、杂物杂草等;清理农田排水沟及其周边农业生产废弃物。四是清路,清理整治国省县乡村公路以及铁路沿线、道路涵洞环境,做到路沟排水通畅,无堵塞淤积现象,路面平整、干净,无乱堆乱占道路现象。五是清院,整治农村住房乱搭乱建,拆除废旧农房、废弃农业设施、残垣断壁等与美丽乡村建设不协调的废弃建筑物,做到扫干净、码整齐、收通豁、畅沟渠、种美观,建设美丽庭院。

(五)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各乡镇(开发区)配套完善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建有生活垃圾分拣点、厨余垃圾沤肥池和有害垃圾暂存点,垃圾中转站功能齐全,垃圾分类容器合理配备,分类棚亭设置完善,容器颜色及标识准确无误。足额配备保洁员,乡镇以自然村庄为单位,按照每100户或300-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300人以下的自然村庄至少配备一名保洁员;按时足额发放保洁员工资。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征收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将生活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列入村规民约,以村为单位征收农户垃圾处理服务费,征收依据、征收情况、征收比例、征收金额予以公示。各乡镇(开发区)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环卫基础设施配备、环卫作业车辆更新添置、维修维护等纳入年度镇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经费保障。

(六)开展白色垃圾治理行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运用“小喇叭”、公众号、LED显示屏开展白色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县教育局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行动,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等单位和义工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白色垃圾多元共治。压实“门前三保”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和县直部门包保责任,做好“三无”小区和背街小巷等地的清扫保洁,鼓励城区各社区、各社会组织组建义务环卫督导小分队,积极参与白色垃圾治理。县市场监管局督促城区餐饮店自备足够垃圾容器,制作宣传提醒标语,确保垃圾不落地、不出店,店面整洁卫生。县商务局负责督促城区商超、酒店、加油站、废品回收站等重点场所,做到垃圾能分类、不出店。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和业主单位要督促压实物业、保安公司履行白色垃圾治理直接责任人职责,督促居民做到白色垃圾不落地、不出楼栋、不出小区。县交警大队负责抓拍处置车窗抛物等现象并及时曝光,涉及公职人员的通报至所在单位。

(七)开展乡村微环境打造行动。掘地方文化特色和乡镇定位,开展门户节点打造行动,打造自然景观、人文景观。选取有一定基础、群众积极性高、基层组织战斗力强的自然湾(组),运用共同缔造理念,乡镇政府、村支两委、村民、乡贤等共同参与乡村风貌、文化、产业、治理场景共建。严格按照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做好国道、省道、城市道路沿线施工工地整治工作,按照“体现特色、节俭实用”的原则,对沿线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等实施楼体亮化,对集镇和重要节点道路沿线实施照明工程亮化,对城区道路、国省道、乡道路灯全面检修维护,做到应亮尽亮。聚焦“增绿、增景、增效”,开展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四旁”植树,保留“房前花果香、屋后树隐房、田里不撂荒”乡土气息,留住乡愁记忆。

(八)开展城乡环境志愿服务行动。各乡镇(开发区)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充分调动辖区干部、志愿者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开展大扫除活动、清扫街道、植树造林、清理村(社区)卫生死角等活动,鼓励居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增强其参与感和责任感。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报道工作进度,挖掘一批典型,通报表扬。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周边群众,形成全员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九)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治理行动。新建、改建4个城区农贸市场,分区布局、划行规市,合理配套停车区域、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等设施,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取缔马路市场、当街宰杀等行为,引导入市经营。加强市场车辆管理,落实“门前三保”,抓好市场保洁制度落实。加大基础设施维护,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围绕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系统谋划,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营造宣传氛围,发动群众参与。各地各单位要运用“共同缔造”方法,把“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理念贯穿大整治行动全过程,多样化、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环境大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家家参与整治”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跟踪问效,注重常态长效。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单位对交办问题进行整改、逐一销号,并对整治效果进行持续跟踪,确保环境问题不反弹,实现城乡环境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治成果,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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