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谷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公开目录,申请人可以在谷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谷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形式公开:谷城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gucheng.gov.cn/gczfw/)。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分类
(一)能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及分类
谷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局属单位;
2、法规文件、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3、部门规划计划;
4、投诉、举报、信访途径;
5、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本局在编排以上政务信息时,按照任务和信息类别进行分类。信息查阅人可直接登录谷城县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政府信息公开栏后进入上述相关栏目查询所需信息。
(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三)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布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申请人可在谷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谷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工作机构
谷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
办公地址:谷城县城关镇县府街71号(原疾控中心大楼);
邮政编码:4417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0-7335406;
电子邮箱地址:19641902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