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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11-20 | 【字号:大 中 小】 |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预算的函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7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15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述资金收支列2024政府收支分类“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二、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审核下发的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清单,抓好贴息资金的兑现。
三、严格衔接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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