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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1-15 | 【字号:大 中 小】 |
谷城县财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谷城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谷城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级与乡镇(开发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县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3.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县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对乡镇(开发区)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4.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5.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7.拟订和执行全县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县级政府债券的举借、发行、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乡镇(开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策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8.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9.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10.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2.围绕县委发展战略,服务全县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
13.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县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政治建设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4.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5.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财政资金监管、政府采购、会计事务等领域信用系统建设。牵头制定我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息的相关管理规定。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7.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县级和乡镇(开发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级和乡镇(开发区)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地方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谷办发(2019)26号关于印发《谷城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谷城县财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谷城县财政局现有干部职工210人,(其中:在职110人,离退休100人)。行政编制人数37人、事业编制人数77人。领导班子成员6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人,总会计师1人,总经济师1人),副科级以上干部22人。局机关内设科室18个:(一)办公室、(二)综合股、(三)法规税政股、(四)预算股、(五)国库股、(六)经济建设股、(七)行政政法股、(八)科教文化股、(九)社会保障股、(十)产业发展股、(十一)农业股、(十二)农村股、(十三)外债金融股、(十四)预算绩效管理股、(十五)人事教育股、(十六)政府采购管理股、(十七)政策研究室、(十八)离退休干部股,另外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25年度谷城县财政局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包括县财政局机关及8个直属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1.谷城县财政局机关本级;
2.谷城县财政财务评价中心;
3.谷城县国库收付中心;
4.谷城县会计服务中心;
5.谷城县非税收入结算中心;
6.谷城县财政信息中心;
7.谷城县国有资产信息中心;
8.谷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9.谷城县财源建设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详情见附件)
2.收入预算总表(详情见附件)
3.支出预算总表(详情见附件)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详情见附件)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详情见附件)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详情见附件)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详情见附件)
8. 项目支出表(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预算收入为3097.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支出为309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82万元,占比78.88%,项目支出654.25万元,占比21.12%。按支出功能分类来看,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0.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94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预算收入为3097.07万元,比2024年预算收入3359.26万元减少了262.19万,减少了7.8%。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上年基础上对部分运转类项目和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
2025年预算支出为3097.07万元。比2024年预算支出3359.26减少了262.19万,减少了7.8%。具体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项目支出654.2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758.36万元减少了104.11万元,减少13.7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本年项目支出预算在上年基础上按10%比例予以压减,相应减少该部分预算安排。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5年财政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097.07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97.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0.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94万元。
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3097.07万元,比2024年预算收入3359.26万元减少了262.19万,减少率7.8%。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及项目支出,相应减少预算安排。
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097.0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3359.26万元减少了262.19万元,减少率7.8%。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及项目支出,相应减少预算安排。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09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0.33万元,占73.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56万元,占17.97%;卫生健康支出99.24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160.94万元,占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2024年减少了262.19万元,减少了27.54%,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部分运转类项目预算数在上年基础上压减10%以上。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280.58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6.5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0.69万元、公务接待10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10.25元、福利费67.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24年273.16万元增加了7.42万元,增长了2.72%。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单位新开设职工食堂,本年增加伙食补助费用,相应增加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财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4年预算数减少了3万元,减少10%。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上年基础上按10%比例压减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73.13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281.57万元减少了208.44万元,减少了74.03%。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63万元,比2024年141.57万元减少了116.94万元,减少了82.6%,主要原因是2024年局机关及家属院电改更换变压器,2024年底已顺利完工,因此,2025年不再发生该项支出,相应减少预算安排。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5万元,比2024年预算140万元减少了91.5万元,减少了65.3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精打细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谷城县财政局共有车辆2辆,车牌号分别为鄂F3219A、鄂F4801A。无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谷城财政局共有资产总额695.14万元,其中,房屋2421.31㎡,313.95万元;公务用车2辆,33.5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47.61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财政业务管理工作经费
主要内容是:用于与财政业务管理事务相关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相关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2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积极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人为本,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深化改革,依法理财,积极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加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产出指标:部门预决算、中期规划编制覆盖率100%,地方政府债务重大违约事件率为0,系统运行安全保障率≥96%,财政资金专项检查计划完成100%,设施设备维修及时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
效益指标:会计人员素质整体提高,人大投票通过率100%,财政政策法规知晓率≥96%。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8%。
(二)预算一体化建设项目资金
主要内容:用于全县预算一体化系统项目实施及运行维护、财政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与升级管理、互联网电信光纤宽带租金、网络安全建设、网上移动办公系统建设等相关业务。2025年预算安排19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25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建立健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运行顺畅、管理有序的全县财政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为有效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
产出指标:系统覆盖率100%,系统运行安全、稳定保障率100%,系统故障及时排除率100%。
效益指标:财政资金拨付及时率100%,信息化系统覆盖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8%。
(三)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经费
主要内容:用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各项费用,具体如支付聘请造价师劳务费、支付造价评审软件管理及租赁费用、聘请第三方机构代为评审等。2025年预算安排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政府投资项目节约20%资金,年审减资金5亿元。
成本指标:成本节约20%。
产出指标:项目评审软件数量覆盖率100%,项目审减率20%,工作效率提升率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其他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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