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谷城县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 > 财政资金 -> 正文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函
发布日期:2025-07-30  【字号: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函

县农业农村局: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5〕3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6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0万元,县级资金3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述资金收支列2025政府收支分类“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二、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三、严格衔接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5年7月30日


分享到 :
打印】【关闭页面

谷城新闻网 - 谷城政府网 - 网站地图
主办: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谷城县行政审批局(谷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谷城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办公地址:谷城县城关镇中华街3号
政府公共服务热线:0710-12345
网站标识码:4206250002    鄂ICP备13008052号-1  鄂公网安备 42062502000007号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站由湖北银谷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常年法律顾问 刘东春 联系电话:13707279426 曾琨 联系电话:1587100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