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谷城县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 > 财政资金 -> 正文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预算的函
发布日期:2025-07-16  【字号: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预算的函

县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5]3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2029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二、下达的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优先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三、落实主体责任,足额安排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统筹上级和本级补助资金,确保中央、省有关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坚持保障标准适度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各类社会救助标准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及时拨付和发放资金。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内部监控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四、请按照衔接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的要求,参照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完善本地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5年7月16日                                


分享到 :
打印】【关闭页面

谷城新闻网 - 谷城政府网 - 网站地图
主办: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谷城县行政审批局(谷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谷城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办公地址:谷城县城关镇中华街3号
政府公共服务热线:0710-12345
网站标识码:4206250002    鄂ICP备13008052号-1  鄂公网安备 42062502000007号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站由湖北银谷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常年法律顾问 刘东春 联系电话:13707279426 曾琨 联系电话:1587100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