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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27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 【字号:大 中 小】 |
谷城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为积极推进“惠民、绿色、生态、文明、节地”殡葬管理新理念,推动殡葬改革顺利进行,有利于殡葬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湖北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等相关规定,经依法履行政府定价程序,报经县政府批准。现就我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管理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指在遗体处理过程中必须提供的服务收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冷冻保存)、火化(含骨灰装整)、骨灰寄存服务共4项收费,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项目。殡仪馆内转接服务属于其标准化作业内容,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二)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是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服务收费,其中,重要延伸服务收费包括遗体整容化妆(含洁身、更衣)、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含礼厅)共2项收费,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墓位(格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仅限于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且保障本辖区居民使用的公墓(骨灰堂),其管理维护费指殡葬服务机构向公墓(骨灰堂)的墓位(格位)使用方收取的墓位(格位)管理维护费用,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四)其他项目收费。除上述3类收费项目以外的其他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合理利润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
二、你中心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和收费服务项目、标准、服务内容的公告公示工作。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三、严格落实对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在殡葬服务收费上的减免政策。
四、本通知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件:谷城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清单
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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