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市发改委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省发改委 省国资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6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字号:

国网谷城县供电公司,各相关单位:

现将《市发改委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省发改委 省国资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襄发改价格〔2024〕3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市发改委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省发改委 省国资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襄发改价格〔2024〕378号)


             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     市发改委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省发改委 省国资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襄发改价格〔2024〕37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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