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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谷城县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6  来源:谷城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字号:
索引号: 011158671/2021-3502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谷城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公开日期: 2021-05-06
标题: 关于印发《谷城县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谷营商发[2021]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关于印发《谷城县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谷城经济开发区、薤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谷城县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谷城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9日

谷城县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以优化制度供给持续推进营商环境革命,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当前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重点围绕规范性文件清理、政务服务减审批、降低涉企收费等工作开展集中攻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对标对表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扎实开展“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减、降”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

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文件打架”以及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的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等问题,改进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习惯,破除制度性障碍,优化制度供给,实现2021年以前制定的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100%清理,新制定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00%审查。

1.印发《关于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收集梳理清理意见。〔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5月15日前〕

2.对清理意见开展审查,形成清理结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5月25日前〕

3.按照立法程序,将清理结果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4.根据县政府常务会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清理结果,并以县政府令的形式正式公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二)“减审批,推进流程再造”专项行动。

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慢、环节多、材料多等问题,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减时限、减环节、减证照、减材料、减基层负担,大力实施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提高政务服务质效,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5.全面推进减审批时限。县级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按照省政府要求,与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先进省市进行比对,对标先进压缩办理时限,4月底前完成县级减时限工作,确保高频事项承诺时限不高于先进省市。〔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推动办理时限比对向各乡镇延伸,县政府有关部门搞好对上对接,组织本部门与深圳、杭州、广州、南京等先进城市进行比对,5月底前完成县级承诺办理时限压减。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防止出现“超时办件”现象。〔牵头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

6.大力推进减审批流程。巩固提升已落地的9项“一事联办”事项,县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承办单位的业务指导,统一受理审查标准、优化办理流程。〔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2021年新增10项“一事联办”事项,4月底前县有关部门拟定建议方案,5月31日前各乡镇、开发区试点推进,8月31日前县级部门统筹定标,12月31日前全县复制推广。〔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根据2021年推荐100项“一事联办”事项,根据部门实际,选取量大面广的高频事项,探索“高效办成一件高频事项”,优化流程,提升效率,实施成熟后报请县政府统筹定标,并复制推广。〔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7.深入推进减审批材料。加大电子证照等重点数据汇集与应用,为减材料提供有力支撑,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加强业务协同,加强综合窗口建设,推进统一受理平台应用,强化共性支撑,畅通工作机制,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i襄阳”APP多措并举,增加电子证照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8.持续推进减跑动次数。抓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21〕6号)落实见效,强化场地、人员、资金、技术、设备等支撑保障,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推进自助终端集约化、智能化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入驻自助终端,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务自助服务体系,提升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效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县范围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围绕民生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进“全县通办”“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降收费,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行动。

针对不合理收费尚未彻底取消、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成本仍然较高等突出问题,大力整顿涉企收费,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9.全面落实动态调整后的《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湖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湖北省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清单》,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并在政府官网或部门门户网站公示。〔牵头单位: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10.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标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11.加大中介市场培育力度,放宽准入条件,引入多元服务主体,健全服务标准,实现服务收费市场化,促进公平竞争。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等活动,应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纳入部门预算。〔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对金融领域不合理收费进行整治。〔牵头单位:县银保监组;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13.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节能监察中心)、县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14.全面落实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15.深入开展企业负担实地调研,持续跟踪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公示公开投诉电话、邮箱、地址,督促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坚决制止各类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落实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2021年平均再降费10%的要求。〔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谷城电信公司、谷城移动公司、谷城联通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7.全面落实省取消港口建设费。〔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8.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破冰,在思路上破题,在行动中破局,一切以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为基点考虑问题、谋划工作。要广泛发动企业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走访座谈等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谋良策、亮硬招、求实效,真正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急的事情解决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清、减、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后),下设办公室和“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三个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县优化营商环境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工作专班分别设在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科经局。各专班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加强会商研究,全力以赴推进“清、减、降”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细化方案,列出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目标,全力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清、减、降”专项行动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监督检查。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全县营商环境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督办整改力度,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督办问效”工作闭环。要加强宣传力度,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及时复制推广。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推进相关工作,把“清、减、降”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附件:

谷城县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鹏飞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光明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吴传伟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成  员:孙晓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拥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隆振海 县委编办副主任

张海彬 县工商联主席

丁必洪 县发改局总经济师

王玉美 县委教工委副书记

刘  俊 县科经局副局长

陈振超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春雷 县司法局副局长

顾明楚 县民政局二级调研员主任

孟祥云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玉林 县人社局副局长

田永柱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许  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

曾化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阮道明 县水利局副局长

刘旭光 县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邬培红 县商务局副局长

涂洪波 县文旅局副局长

姚立波 县卫健局副局长

刘大国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  琳 县医保局副局长

吴有清 县金融办干部

韦  斌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付少辉 县税务局副局长

郝仕洪 谷城县银保监组组长

吴远奎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  远 谷城县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

孙勇刚 谷城县移动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  毅 谷城县联通分公司政企营服务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三个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发改局丁必洪兼任办公室主任;“清文件”工作专班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赵春雷副局长任专班负责人;“减审批”工作专班设在县行政审批局,由县行政审批局韦斌副局长任专班负责人;“降收费”工作专班设在县科经局,由县科经局刘俊任专班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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