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招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
谷城县招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省、市、县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特制定《谷城县招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以下信息:
1.及时更新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职能信息(办公地址、“三定”方案、领导名录、内设机构职责和联系电话等)。
2.本单位“三公 ”经费、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使用管理情况。
3.全县招商引资发展战略、政策法规;新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和措施等信息。
4.全县招商引资情况和有关动态及成果。
5.2025年重点对外招商项目。
6.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包括网上公众诉求回复办理、政务微博、微信管理等)。
7.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包括全年共收到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数量、处理方式和结果等)。
8.涉及本部门的各类开放数据的清理及报送情况。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谷城县政府网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谷城县招商服务中心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单位申请领取或自行下载《谷城县招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谷城县招商服务中心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谷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谷城县招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单位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谷城县招商服务中心办公室是谷城县招商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谷城县招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大道检察院3楼;
邮政编码:4417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0-7232026。
四、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谷城县人民政府或本单位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单位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自发布时执行。
谷城县招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