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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07 | 【字号:大 中 小】 |
2023年,谷城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县总目标,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谷城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主题开展集中学习24次。建立并落实党委班子列席督导派出所支部主题党日机制,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凡7次带头讲党课、4次到基层支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党委班子成员列席督导基层党支部学习21次。组织开展升警旗仪式、青年民警座谈会、演讲比赛、红色教育、祭奠英烈等活动,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将法治公安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法治政府作用
严守法定权责边界,细化执法标准指引,依法规范开展接处警和现场执法,依法规范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全面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依法主动公开有关执法信息,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率达100%。全面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重大执法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在重大决策制定和政策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中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建立重大执法决策事项执行评价制度,及时跟踪执行效果。2023年,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无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形。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警务服务水平
推广应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厅(局长)信箱”等便民平台,组织全局“警务秘书”对口帮扶300余家企业,帮助整改隐患80余个。推进“不见面”审批,网上办件2.3万余件次,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10余件次,“跨省通办”业务200余件次。推行车辆停放“六停五不”柔性执法举措,积极开展“送考下乡”活动和“拆伞除篷”专项行动,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品位,交警大队获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表扬。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宣传成效在县直单位中排名第一。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全警闻汛而上,防汛救灾工作多次被央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认真开展驻村帮扶,慰问救助困难群众,推动渔坪村建立电商物流综合服务中心,争取资金开展修路架桥等民生工程建设。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
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预防经济犯罪和预防非法集资宣传,严打经济犯罪,先后破获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案、串通投标案、侵犯著作权案等一批影响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经济犯罪线索80余条,联合县金融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扫楼清街”,摸排发现潜藏本地的非吸传销窝点,有效防范了经济犯罪网上网下叠加传播风险。
(五)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和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营造全天候、全覆盖的大宣传氛围。结合不同时期公安工作重点,针对性普及反邪教、防诈骗、网络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宪法宣传周、“110宣传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形成强大普法宣传攻势,普法效果得到明显提升。
(六)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能力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高标准完成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工程,出台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制定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规定及管理台账,明确岗位职责,刑事案件和六类行政案件入中心办理率达100%,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办案基地,监督管理中枢重要作用,为民警提供执法办案、医疗体检、合成作战等“一站式”服务保障,建设成效被公安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数字化展示平台”推介,在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考核中排名第一,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全市公安工作暨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荆州市、荆门市以及南漳县等市域内外10余家兄弟单位到我局调研学习。
(七)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持续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为牵引,大力整治警情体外循环、超期受立案等执法问题,全省首创受立案中心,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处理、严格“三个当场”,场所运行“零隐患”、执法安全“零事故”;制定警情巡查检查标准,11个派出所值班室接警电话全部接入110报警台,警情零流失。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部署要求,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有效推进。建立健全职责任务清晰、运行机制高效、程序衔接顺畅的高效运转“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案管室”三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统筹协调执法监督管理工作,闭环整改执法问题,有效确保警情“日清月结”。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执法责任体系改革还需深入。公安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压力大,少数民警的执法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执法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主要依赖于审核把关、集中检查等传统方式,实时监督、远程监控等现代化信息手段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党委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建立每周法制、督察、控申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执法问题坚持亲自过问、协调、督导,对疑难案件坚持集体议案、法制审核,对重大执法决策一律落实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坚持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和依法决策情况纳入实绩考核,把法治建设效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驾驭治安的能力,有效推动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落实“两法衔接”工作,畅通协调沟通渠道,统一案件移送标准,切实解决案件会商、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双向衔接。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组建公职律师队伍,公职律师参与党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文件前置审核等关键环节。聘请襄阳檀溪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定、疑难案件会商、合同审查、参与诉讼、提供新法专题培训等,协同我局公职律师开展重大案件研究、重大合同审核等工作。
三是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行政诉讼案件,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被诉事项的局党委出庭,在诉讼中带头出庭、出声、出解、出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建立常态化庭审观摩制度,定期组织旁听庭审活动,提高公安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答辩技巧,达到“以庭代训”的目的,切实增强庭出庭应诉能力,切实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提升执法主体素质能力。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采用轮值轮训、网上培训、旁听庭审、法律讲座、送教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活动,重点加强现场处置、调查取证、信息化应用、警务实战技能等实战技能培训。坚持开展案例点评红黑榜制定,以案说法。建立律师评卷、法制员交叉互评等案件评查模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通过考试民警落实记功嘉奖等奖励政策。深化法制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法制队伍审核把关、辅助决策、监督管理、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全流程监督机制。为一线执法岗位配备执法记录仪及视频回传系统,在所有的执法办案场所和窗口单位安装视频监控远程监督系统,对基层所队的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进行24小时全程录音录像,让所有执法活动“进系统、留痕迹、能监督、可追责”,全力打造全面覆盖、有机衔接、闭环管理的执法全流程记录链条。探索建立民警执法办案积分管理机制,针对个案办理的工作量、不同案件的难易程度、涉案人员数量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不同案件的权重分值,自动生成办案评分。通过一案一评分,将民警执法办案情况具体量化,充分激励民警“多办案、快办案、办难案、办好案”。
三是全面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推行从检察、法院、律师中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处置民警维权案件等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确保依法决策。建立邀请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开展案件评查制度。定期对检察机关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法院司法建议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全力整改。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依法向社会公众和特定对象公开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信息。推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回访反馈等制度。加强湖北公安政务平台宣传推广,开展执法办案信息网上查询和人民群众网上办事、网上评价、网上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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