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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谷城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进行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谷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还将采用报纸、广播、电视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谷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谷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室是谷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谷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谷城县城关镇东二街9号;
邮政编码:4417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0—7248891;
电子邮箱地址:616017475@qq.com 。
本指南自发布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