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8-30     作者: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 【字号: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

2021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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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概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概况

  1. 部门职能

    市生态环境局派出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及各县(市、区)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会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城、行业生态环境规划和水、气、声华功能区划。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县(市、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本区域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四)负责提出辖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合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县(市、区)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井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辐射环境安全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负责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参与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相关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市、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县(市、区)有关部门、乡镇(街道)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辖区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配合做好生态环保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工作,参与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管理股、综合管理股。下辖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财政全额拨款,局机关共有23人,其中在职在岗11人,退休12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98.53万元,支出总计2702.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80.07万元,同比增加34.22%;支出总计增加872.90万元,同比增加47.71%。

收入支出情况变动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98.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8.5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70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7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5%;项目支出2445.7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702.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872.90万元,同比增加47.71%。主要原因:重金属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702.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2.90万元,同比增加47.71%。主要原因:有新增项目以及重金属项目支出较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702.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256.77万元,占总支出的9.5%;项目支出2445.75万元,占总支出的9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1.42万元,支出决算为270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4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731.42万元,支出决算为270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新增项目资金;二是重金属项目资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2020年相比,减少51.65万元,原因是奖金支出公用经费69.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2020年相比,减少10.78万元,原因一是减少了维修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完成预算的95.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的86.15%;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万5.28元,完成预算的9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公务用车;二是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7.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4万元,占29.79%;公务接待费5.28万元,占70.21%。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万元。2021年,本级共有1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万元。

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70万元,下降23.91%。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公务用车支出

3.公务接待费5.28万元。2021年,本级公务接待70批次、595人次主要用于来访、考察、监察工作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人数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8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其中:办公费15.51万元、印刷费8.79万元、咨询5.5万元、水费1.09万元、电费1.79万元、邮电费2.62万元、物业管理费0.35万元、差旅费9.56万元、维修(护)费7.42万元、会议费0.77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5.28万元、劳务费2.37万元、工会经费6.15万元、福利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万元。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48.45万元,支出决算为69.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36万元,增长44.09%完成预算的144.0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宣传费及一些基本开支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78万元,减少13.38%。主要原因减少了维修以及工会经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7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23个,资金220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22%。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预算数190万元,执行数2206.43万元,完成预算的1161.28%。                                                                                                                                                                                                                      

附件:2021年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无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附件:     2021年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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