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01     作者: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 【字号: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3年收支总表(附表1)

二、2023年收入总表(附表2)

三、2023年支出总表(附表3)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表4)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表5)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表6)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附表7)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表8)

九、2023年项目支出表(附表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隶属于襄阳市生态环境局领导,行政单位性质,分局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管理股、综合管理股。财政全额拨款,局机关共有23人,其中在职在岗10人,退休13人。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及各县(市、区)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市、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城、行业生态环境规划和水、气、声华功能区划。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县(市、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本区域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四)负责提出辖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合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县(市、区)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井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辐射环境安全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负责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参与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相关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市、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县(市、区)有关部门、乡镇(街道)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辖区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配合做好生态环保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工作,参与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部门预算包括: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机关预算,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收入427.99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收支预算总支出427.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5.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6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收入427.99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8.27万元,同比减少10.14%。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主要原因:退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减少;且项目资金减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7.99万元。与2022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48.27万元,同比减少10.1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4万元,与2022年58.66万元相比,增加0.48万元,养老缴费随工资水平自然增长;卫生健康支出25.25万元,与2022年25.74万元相比,减少0.49万元,因退休减少1个在职人员预算从而导致医疗保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预算支出减少;节能环保支出325.14万元,与2022年372.53万元相比,减少47.39万元,因退休减少1个在职人员预算从而导致基本工资、津补贴支出减少,部门项目经费由2022年的200万元压减为160万元,压减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6万元,与2022年19.33万元相比,减少0.87万元,因退休减少1个在职人员预算从而导致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减少。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收入427.99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8.27万元,同比减少10.14%。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主要原因:退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减少;且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7.99万元。与2022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48.27万元,同比减少10.1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4万元,与2022年58.66万元相比,增加0.48万元,养老缴费随工资水平自然增长;卫生健康支出25.25万元,与2022年25.74万元相比,减少0.49万元,因退休减少1个在职人员预算从而导致医疗保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预算支出减少;节能环保支出325.14万元,与2022年372.53万元相比,减少47.39万元,因退休减少1个在职人员预算从而导致基本工资、津补贴支出减少,部门项目经费由2022年的200万元压减为160万元,压减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6万元,与2022年19.33万元相比,减少0.87万元,因退休减少1个在职人员预算从而导致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减少。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为476.26万元,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41.47万元,与2022年43.08万元相比,减少1.6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体系核算方式调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8万元,与2022年15.58万元相比,增加2.1万元,主要为养老缴费随工资水平自然增长。

3.行政单位医疗11.67万元,与2022年11.51万元相比,增加0.16万元,主要为医疗保险缴费随工资水平自然增长。

4.公务员医疗补助6.87万元,与2022年7.19万元相比,减少0.32万元,主要为退休减少1个在职人员预算从而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1万元,与2022年7.05万元相比,减少0.34万元,主要为退休减少1个在职人员预算从而导致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预算支出减少。

6.行政运行165.14万元,与2022年172.53万元相比,减少7.39万元,主要为退休减少1个在职人员预算从而导致基本工资、津补贴支出减少。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万元,与2022年200万元相比,减少40万元,主要压减项目经费。

8.住房公积金18.46万元,与2022年19.33万元相比,减少0.87万元,主要为退休减少1个在职人员预算从而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67.99万元,比2022年预算276.26万元减少8.27万元,主要为2022年退休1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1.2023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9.03万元,具体为:基本工资49.19万元、津贴补贴27.39万元、奖金61.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9万元、住房公积金18.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2万元。比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4.76万元减少5.73万元,主要因退休减少1人在职人员预算。

2.2023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79万元,具体为:办公费7.6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3.08万元、福利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比2022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62万元减少0.83万元,主要因退休减少1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预算。

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一致。

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8.79万元,具体为:办公费7.6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3.08万元、福利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比2022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62万元减少0.83万元,主要因退休减少1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预算。

2、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共有车辆一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一辆。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2023年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1个,资金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具体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1. 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给单位的各类资金收入。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款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赞助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5、上年结余收入:指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6、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10、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11、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三公”经费: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招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1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17、支出功能分类:是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目前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等大类,类下再分款、项两极。主要支出功能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8、支出经济分类:是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目前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0大类,类下设款,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19、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     生态环境建设与运行维护2023年.xls
     附件: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预算公开表2023-02-0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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