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5  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 【字号: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04-25
标题:
文号: 效力状态: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排污许可制度工作成果,生态环境部陆续印发《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293 号)。依据国家、湖北省及襄阳市有关要求,结合谷城县实际,对谷城县采购需求制定本次服务方案,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12(万元)

四)最高限价:12万元)

(五)项目内容:

  1. 协助综合管理股开展日常工作,协助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
  2. 宣传、技术培训:对谷城县辖区内排污单位集中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政策宣传和环境统计平台填报、执行报告平台填报、重点污染源监测平台填报的技术培训。
  3. 技术答疑:对谷城县辖区内排污单位在环境统计平台填报、执行报告平台填报、重点污染源监测平台填报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状况进行技术答疑。
  4. 技术审核:对以下工作进行技术审核,并出具技术审核报告,主要技术审核工作包括:① 谷城县辖区内的排污单位提交的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规范性;②谷城县辖区内的排污单位重点污染源监测平台的监测方案;③ 谷城县辖区内属于简化管理排污单位提交的排污许可证新增、变更、延续、重新申请的申请材料。 (六)进度安排2023年12月31日前圆满完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工作。按照国家法规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开展技术审核服务,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典型行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抽样复核等工作;开展排污许可宣传与技术培训,针对企业有关技术问题进行答疑和提供技术指导等。(七)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九)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十)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一次竞价,低价中标,超过项目预算额度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推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不限)】。
    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 3.方式:供应商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携带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及与原件对应的复印件一套现场获取询价文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完全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4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 五、开启1、时间:2023年4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介:本项目在谷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 人:廖先生 话:13476327234 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 2023年4月25日

分享到 :
打印】【关闭页面

谷城新闻网 - 谷城政府网 - 网站地图
主办: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谷城县行政审批局(谷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谷城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办公地址:谷城县城关镇中华街3号
政府公共服务热线:0710-12345
网站标识码:4206250002    鄂ICP备13008052号-1  鄂公网安备 42062502000007号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谷城县融媒体中心法律顾问 湖北吾约汉珈律师事务所 李友凡 电话:1370727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