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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谷城县全域公交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7  来源: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索引号: 011158671/2022-219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3-07
标题: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谷城县全域公交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谷政办函〔2021〕3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域公交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交发〔2021〕1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推进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我县决定在“十四五”期创建全域公交县,特制定如下创建工作方案。

一、创建基础

截至目前,全县以城镇公交方式开通的行政村达130个,占比45%;以客运班线方式开通的行政村119个,占比41%;以电招约租方式开通的行政村41个,占比14%。全县在营二级客运站1个(北辰汽车客运站),在建二级客运站1个(原石花车站三级站升级二级站),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6个,五级站2个,确保了每个乡镇有1个五级以上客运站。全县农村客运车辆110台、公交客车141台,其中新能源车辆145台,全部安装了4G动态监控设备,并采取聘请第三方的方式开展集中监控工作。

二、创建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力争到2024年底前,谷城县域内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乡镇(开发区)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6%以上。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我县创建工作措施如下:

(一)完善基础设施设备

全县将整合4000余万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村客运车辆更新、新增、农村候车亭及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具体为:

1.从2021年起,每年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0台;三年内更新28台燃油公交车。至2025年,全县农村公交车辆达260台,其中新能源公交车达210台。

2.新建农村候车亭170个,至2025年,全县农村候车亭总数290个,确保所有行政村均有候车亭。

3.升级改造完成3个乡镇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

至2025年,我县全域公交合法有效的经营主体2家,实行公车公营,实现“五统一”的公交服务模式。

(二)分步实施

1.2022年12月底,完成庙滩镇18个行政村公交覆盖;茨河镇16个行政村公交覆盖。

2.2023年12月底,完成盛康镇7个行政村公交覆盖;南河镇9个行政村公交覆盖;冷集镇22个行政村公交覆盖。

3.2024年12月底,完成石花镇21个行政村公交覆盖;紫金镇、薤山20个行政村覆盖;赵湾乡6个行政村公交覆盖。

至2024年12底,共完成119个行政村公交覆盖,全县完成域内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公交覆盖达249个行政村,覆盖率达86%。

三、创建工作任务

(一)创建主体。县区域范围内由2家经营主体具体运营,经营主体取得公交经营资质,实行公车公营

(二)覆盖水平。按照“村村通客车”相关标准,行政村公交覆盖率达到86%。

(三)运营管理。经营主体法人治理机构、规章制度体系健全;经营主体与所有驾驶员均签订用工合同;创建启动后,更新、新增营运车辆须为公交车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和驾驶员档案齐全完善,按规定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四)动态监控。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规定安装符合标准的车载动态监控设备,并正常使用;企业必须建立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并履行监控职责;建成覆盖县域范围内所有公交车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并及时发布信息。

(五)服务质量。实行“五统一”,统一规划线路,统一调度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运输价格、统一车辆标识;驾驶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安全行车;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公交票价,不随意涨价,落实老弱病残孕、军人、消防员等优先服务举措,主要线路公交车定时定点发班,合理设置发班频次;主要线路设置首末站,行政村设置停靠点,通过多种方式让农村群众充分了解相关客运服务获取方式,服务内容和标准;在车身醒目位置喷印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

(六)站场设施。所有乡镇(开发区)设有客运站或候车亭,相关设施保持完好、干净整洁;所有乡镇(开发区)客运站或候车亭提高公交首末站服务;所有行政村设有候车亭或招呼站,公布班次信息,相关设施保持完好、干净整洁。

(七)建立机制。县政府主导,交通运输、财政、应急、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全域公交县创建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合力推进。

(八)绿色发展。投入新能源车辆占所有营运车辆比例达到70%以上。

四、创建工作责任分工

(一)乡镇(开发区):成立以乡镇(开发区)分管领导为组长、机关干部联村的组织机构,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对客运站亭落实日常管理人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办村级客运道路建设达标、养护和管理,做到有人员、有资金、有考核管理措施;负责乡村客运道路安保设施建设与管理,督办各村候车亭、招呼站建设,并有一定奖罚措施;按属地原则监管客运车辆安全、秩序、服务等营运情况。

(二)交通运输部门:具体牵头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积极对上衔接,争取政策资金、负责方案规划设置、运力审批、站亭、道路建设与改造的技术指导、加强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打击违法非法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三)财政部门:负责创建工作相关车辆更新、新增、站亭(场)建设、道路改造及政策性亏损县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的核定和落实。

(四)发改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合理核定农村公交客运票价,组织客运票价听证,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

(五)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农村公交客运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

(六)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农村公交客运经营主体的登记与管理。

(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落实农村客运站亭(点)建设土地划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负责城区候车站亭规划设计;对农村公交客运涉及路树砍伐的给予积极支持,对涉及占用林地的,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八)住建部门:负责城区候车站亭建设。

(九)公安部门:负责农村公交客运道路运输中的安全管理。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纪委监委、交通运输、财政、应急、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公安、市场监管、各乡镇(开发区)等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域公交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负责推进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研究创建工作推进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各乡镇(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和专班,明确具体责任人,实行挂图作业。

   (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强资源整合,广泛筹措资金,在不改变有关涉农项目资金渠道、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捆绑资金,集中投入,以获得最大效益。农村客运油补退坡资金和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全域公交创建。县政府出台全域公交专项财政补贴和落实特殊人群乘车优惠政策补贴考核和发放办法,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强化督办检查。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对创建工作强化跟踪督办,视情况及时召开专题推进会,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通报,确保创建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     关于印发《谷城县全域公交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     谷城县全域公交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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