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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谷城县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预案》(2022年修订)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7  来源:谷城县交通运输局 【字号:
索引号: 011158671/2024-0392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谷城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3-12-27
标题: 关于印发《谷城县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预案》(2022年修订)预案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局直各单位、机关相关股(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县局组织对《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预案》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1.谷城县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预案》

                                             谷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7    

附件:1

谷城县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预案

2022年修订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要求,为提高我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高效组织应急处置,确保汛(旱)期公路畅通、运力充足、投放及时、保障有力,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局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财审股计划基建股安全运输股公路建养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港航发展服务中心、县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县农村公路建养中心、县汽运总公司、县航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办”)设在局安全运输股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运输股负责人任副主任。值班电话:07107232200,办公电话:07107232044,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任务,压紧压实防汛责任,确保防汛抗旱期间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工作职责

(一)局防办(安全运输股

负责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接受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抓好防汛抗旱期间信息传递工作,发布限航禁航通知(通告);编发行业防汛抗旱动态信息;协调应急抢险队伍,指导做好行业防汛抗旱工作;协调调度防汛抗旱车辆,确保应急运力准备充足;统筹做好全客货运输场站防汛抗旱工作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局办公室

负责收发上级各部门防汛抗旱相关文件、指令;统筹安排防汛抗旱期间值班值守协调各部门(单位)关系;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局财务审计股

负责统筹安排防汛抗旱资金,下达年度应急保通预算;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局计划基建股

负责收集、汇总全公路、桥梁、港航水毁情况,向上争取水毁资金,下达年度资金计划;负责协调组织及指挥抢险施工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公路建养中心

负责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加强浸水路堤、高陡边坡、长下坡、桥梁、隧道、涵洞等复杂路段及构造物的隐患排查治理,增强抗灾能力;及时掌握汛情雨情,做好普通国省干线应急抢通工作,保障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确保防汛应急车辆安全通行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调度,协助做好人、畜及物资的疏散转移等运输组织工作保证防汛抗旱应急运力充足,落实直接掌握的运力,以备急需时调用按要求向防办、局防办上报防汛抗旱行业动态信息;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港航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抢险救灾船艇调度,协助做好人、畜及物资的疏散转移等运输组织工作督促、指导航道、港口、码头、渡口按照规定做好人员、大型机械和货物储存装卸设施的防汛抗旱工作,合理安排港口、码头作业,协同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在港口、码头旅客的疏散、安置工作;督促、指导水运企业、水上施工作业单位、船舶落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防汛抗旱的要求;落实直接掌握的水上运力,以备急需时调用及时掌握汉江水情动态,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落实航道船闸汛期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汛期船舶航行安全,坚决避免发生走锚、沉船等事故;按要求向防办、局防办上报防汛抗旱行业动态信息;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负责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打击汛期违法运输行为,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负责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要求做好水上交通管制;加强汛期水陆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严防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县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协助做好人、畜及物资的疏散转移等运输组织工作按要求向防办、局防办上报防汛抗旱行业动态信息;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县农村公路建养中心

负责加强县道的养护加强浸水路堤、高陡边坡、长下坡、桥梁、隧道、涵洞等复杂路段及构造物的隐患排查治理,增强抗灾能力;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按要求向局防办上报防汛抗旱行业动态信息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一县汽运总公司

协调落实防汛抗旱车辆,确保应急运力准备充足;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二县航运公司

协调落实防汛抗旱船舶,确保水上应急运力准备充足;落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防汛抗旱的要求;及时掌握汉江水情动态,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确保汛期船舶航行安全,坚决避免发生走锚、沉船等事故;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应急保障

(一)运力保障

确保“六落实、三有数”,即:领导责任落实、车(船)属单位落实、车牌号(船名)落实、驾驶员(船员)落实、带队人落实、集结点落实;重点地段(水域)车辆(船艇)运力运量情况心中有数、应急救援运力及其分配情况心中有数、组织指挥调度心中有数。

1.应急运力。安排应急客车50辆、普通货车20辆、挖掘机5台装载机3台、自卸车7台、急运输船舶15艘。

2.调度程序。车、船应急运力调度,由局防办根据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调度,由县公路建养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港航发展服务中心、县汽运总公司具体组织。

(二)人力保障

组建防汛突击队6333人,全力确保应急水毁桥梁抢修和泄洪航道清障疏浚任务。具体安排:

1.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组织突击队1150人。

2.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突击队150人。

3.县港航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突击队18人。

4.县农路建养中心负责组织突击队110人。

5.县汽运总公司负责组织突击队1100人。

6.局机关负责组织突击队115人。

(三)通信保障。

防汛抗旱期间各单位务必确保办公电话、传真、网络线路完好,并保证24小时值班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防汛纪律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局直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提前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

(二)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工作值,实行报班制度,当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做好当班记录。

(三)严肃防汛抗旱纪律。防汛抗旱,必须令行禁止。凡是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传达,并督促按时完成。防汛抗旱期间,所有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凡执行防汛抗旱应急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防汛抗旱期间,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原则,及时、主动、准确收集整理上报信息。局直各单位每日对口市局相关二级单位上报防汛抗旱信息;局直各单位收集汇总本行业防汛抗旱信息后同步报送局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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