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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12-27 来源:谷城县交通运输局 | 【字号:大 中 小】 |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039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谷城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3-12-27 | ||
| 标题: | 关于印发《谷城县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预案》(2022年修订)预案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
局直各单位、机关相关股(室):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县局组织对《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预案》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1.《谷城县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预案》
谷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7日
附件:1
谷城县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预案
(2022年修订)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要求,为提高我县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高效组织应急处置,确保汛(旱)期公路畅通、运力充足、投放及时、保障有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财审股、计划基建股、安全运输股、县公路建养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港航发展服务中心、县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县农村公路建养中心、县汽运总公司、县航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办”)设在局安全运输股,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运输股负责人任副主任。值班电话:0710-7232200,办公电话:0710-7232044,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任务,压紧压实防汛责任,确保防汛抗旱期间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工作职责
(一)局防办(安全运输股)
负责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接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抓好防汛抗旱期间信息传递工作,发布限航禁航通知(通告);编发行业防汛抗旱动态信息;协调应急抢险队伍,指导做好行业防汛抗旱工作;协调调度防汛抗旱车辆,确保应急运力准备充足;统筹做好全县客货运输场站防汛抗旱工作;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局办公室
负责收发上级各部门防汛抗旱相关文件、指令;统筹安排防汛抗旱期间值班值守;协调各部门(单位)关系;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局财务审计股
负责统筹安排防汛抗旱资金,下达年度应急保通预算;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局计划基建股
负责收集、汇总全县公路、桥梁、港航水毁情况,向上争取水毁资金,下达年度资金计划;负责协调、组织及指挥抢险施工;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县公路建养中心
负责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加强浸水路堤、高陡边坡、长大下坡、桥梁、隧道、涵洞等复杂路段及构造物的隐患排查治理,增强抗灾能力;及时掌握汛情雨情,做好普通国省干线应急抢通工作,保障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确保防汛应急车辆安全通行;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调度,协助做好人、畜及物资的疏散转移等运输组织工作;保证防汛抗旱应急运力充足,落实直接掌握的运力,以备急需时调用;按要求向县防办、局防办上报防汛抗旱行业动态信息;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七)县港航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抢险救灾船艇调度,协助做好人、畜及物资的疏散转移等运输组织工作;督促、指导航道、港口、码头、渡口按照规定做好人员、大型机械和货物储存装卸设施的防汛抗旱工作,合理安排港口、码头作业,协同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在港口、码头旅客的疏散、安置工作;督促、指导水运企业、水上施工作业单位、船舶落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防汛抗旱的要求;落实直接掌握的水上运力,以备急需时调用;及时掌握汉江水情动态,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落实航道、船闸汛期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汛期船舶航行安全,坚决避免发生走锚、沉船等事故;按要求向县防办、局防办上报防汛抗旱行业动态信息;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八)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打击汛期违法运输行为,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负责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要求做好水上交通管制;加强汛期水陆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严防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九)县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协助做好人、畜及物资的疏散转移等运输组织工作;按要求向县防办、局防办上报防汛抗旱行业动态信息;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县农村公路建养中心
负责加强县道的养护;加强浸水路堤、高陡边坡、长大下坡、桥梁、隧道、涵洞等复杂路段及构造物的隐患排查治理,增强抗灾能力;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按要求向局防办上报防汛抗旱行业动态信息;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一)县汽运总公司
协调落实防汛抗旱车辆,确保应急运力准备充足;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二)县航运公司
协调落实防汛抗旱船舶,确保水上应急运力准备充足;落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防汛抗旱的要求;及时掌握汉江水情动态,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确保汛期船舶航行安全,坚决避免发生走锚、沉船等事故;承办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应急保障
(一)运力保障。
确保“六落实、三有数”,即:领导责任落实、车(船)属单位落实、车牌号(船名)落实、驾驶员(船员)落实、带队人落实、集结点落实;重点地段(水域)车辆(船艇)运力运量情况心中有数、应急救援运力及其分配情况心中有数、组织指挥调度心中有数。
1.应急运力。安排应急客车50辆、普通货车20辆、挖掘机5台、装载机3台、自卸车7台、急运输船舶15艘。
2.调度程序。车、船应急运力调度,由局防办根据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调度,由县公路建养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港航发展服务中心、县汽运总公司具体组织。
(二)人力保障。
组建防汛突击队6支、333人,全力确保应急水毁公路、桥梁抢修和泄洪航道清障疏浚任务。具体安排:
1.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组织突击队1支、150人。
2.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突击队1支、50人。
3.县港航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突击队1支、8人。
4.县农路建养中心负责组织突击队1支、10人。
5.县汽运总公司负责组织突击队1支、100人。
6.局机关负责组织突击队1支、15人。
(三)通信保障。
防汛抗旱期间各单位务必确保办公电话、传真、网络线路完好,并保证24小时值班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四、防汛纪律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局直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提前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
(二)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工作值班,实行报班制度,当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做好当班记录。
(三)严肃防汛抗旱纪律。防汛抗旱,必须令行禁止。凡是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传达,并督促按时完成。防汛抗旱期间,所有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凡执行防汛抗旱应急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防汛抗旱期间,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原则,及时、主动、准确收集整理上报信息。局直各单位每日对口向市局相关二级单位上报防汛抗旱信息;局直各单位收集汇总本行业防汛抗旱信息后同步报送局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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