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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6-26 来源:谷城县 | 【字号:大 中 小】 |
依据《省发改委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推进“清、降、减”专项行动,为企业减轻费用负担。凡是进场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收取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督促招标人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022年上半年共为投标企业减费264笔,约52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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