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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10 | 【字号:大 中 小】 |
谷城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谷城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谷城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为谷城县民政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殡葬法规的宣传。理丧服务咨询与引导、骨灰盒及丧葬用品营销管理。守灵区殡仪服务。骨灰寄存与祭祀园。太平间服务及管理。公墓建设与治理、营销与收银、安葬与维护。档案管理与信息化建设。谷城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共有事业编制20人,2021年底,在职18人,退休19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决算总计2101.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9.3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52.43万元。2021年度收入决算总计较上年度增加537.38万元,增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28万元,增加44%。主要是全县纳入火化区,并实行惠民殡葬。
县福利院2021年支出决算总计2101.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34.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67.51万元。2021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度增加210.56万元,增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万元,增加15%。主要是全县纳入火化区,并实行惠民殡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4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5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6%;事业收入601.1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57%;经营收入167.8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6%;其他收入5.8万元,占本年收入0.5%。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度增加322.30万元,增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29万元,增加44.7%,主要是全县纳入火化区,并实行惠民殡葬。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3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度增加210.56万元,增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21万元,增加15%,主要是全县纳入火化区,并实行惠民殡葬。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74.4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87.75万元,增加216%,较年初预算增加100.72万元,增加58%,主要是全县纳入火化区,并实行惠民殡葬。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74.4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87.75万元,增加216%,较年初预算增加100.72万元,增加58%,主要是全县纳入火化区,并实行惠民殡葬。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74.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7.75万元,增加2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72万元,增加58%。主要是全县纳入火化区,并实行惠民殡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74.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基本支出274.45万元,占总支出的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3.85万元,支出决算为27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0.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61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勤俭办事、厉行节约保障措施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行为,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标准,强化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与日常管理,合理压缩一般性开支,减少非必要支出资金。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20和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
2021年度,本级因公出国(境)0团,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4.61万元,较上年度。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勤俭办事、厉行节约措施,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控接待费开支标准。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来源于机构运行情况表)
无。
(三)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来源于机构运行情况表)
无。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来源于机构运行情况表)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97万元,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全县纳入火化区,并实行惠民殡葬,启用新场馆,开支增大。
办公费9.39万元、印刷费3.6万元,水费4.14万元、电费29.16万元、邮电费1.7万元、物业管理费21.7、差旅费1.01万元、维护费4.9、公务接待费4.61万元、工会经费5.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45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第四部分 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无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022年9月10日
附件: 谷城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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