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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1-15 | 【字号:大 中 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谷城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谷城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谷城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单位“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单位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
第一部分 谷城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
(二)拟定农技推广的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生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立足科技兴农战略,开展专业调查、规划、设计、监测、预备、评估、咨询,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
(三)主要职责是:推广先进农机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农机技术推广管理、农机技术推广与队伍建设指导、农机技术推广业务指导、农机试验示范、农机技术培训、农机信息服务。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有关职责分工。积极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业务紧密联系单位的沟通和协作,以服务全县“三农”工作为中心,协商做好职责交叉范围的农技推广等相关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县编办核定农机推广站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退休6人。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
第二部分 谷城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详情见附件)
二、部门收入总表(详情见附件)
三、部门支出表(详情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详情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详情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详情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详情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详情见附件)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谷城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谷城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2025年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收入17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万元,其他收入20.5万元,上年结转0元。
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支出176.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7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56万元,全部为一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2.2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76万元。
二、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农机推广站“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41万元,与2024年基本持平,主要为公务接待0.41万元,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出国出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3.76万元。其中:办公费0.43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水电费0.58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取暖费0.12万元,物业管理费0.22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07万元,租赁费1.30万元,会议费0.94万元,培训费0.99万元,公务接待0.41万元,被装购置0.81万元,工会经费0.75万元,福利费4.77万元,其他交通0.5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0.0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谷城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共有车辆0辆。
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谷城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谷城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整体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6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设定的绩效目标能够紧紧围绕我单位职能职责,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制定的绩效目标基本科学合理、清晰明确、可据考量,比较好的反映了我单位履职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拨付的当年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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