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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29 来源:谷城县乡村振兴局 | 【字号:大 中 小】 |
根据谷城县乡村振兴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谷城县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工作方案》(谷乡振指发〔2023〕8号)要求,经村申报、镇核准、县抽查完成了庭院经济试点的各项工作。经县政府同意:
一、确定城关镇老君山等10个村命名为庭院经济快递生活服务“示范村”(名单附后)。
二、确定城关镇黄康社区黄海娇等125户命名为庭院经济“示范户”(名单附后)。
三、确定城关镇黄康社区陈小荣等323户命名为庭院经济“小康户”(名单附后),按政策标准予以奖励。
附表:1.谷城县庭院经济村级快递生活服务示范村名单
2.谷城县庭院经济示范户名单
3.谷城县庭院经济小康户名单
谷城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附件1谷城县庭院经济村级快递生活服务示范村名单.xlsx
附件:
附件2谷城县庭院经济示范户名单.xls
附件:
附件3谷城县庭院经济小康户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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