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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3-30 来源:谷城县乡村振兴局 | 【字号:大 中 小】 |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2-20506 | 主题分类: | 扶贫 | ||
| 发布机构: | 谷城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日期: | 2022-03-30 | ||
| 标题: | 县委农办印发《谷城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文号: | 谷农组办发〔2022〕2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2022-03-29 | 终止时间: | |||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谷城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谷城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好过渡期内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务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压紧压实政治责任
1.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全县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切实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2022年对辖区内的监测帮扶对象要实现全覆盖遍访。
2.落实行业部门分工责任。围绕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省内区域协作、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县直行业部门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谋划本行业、本系统推进衔接的具体举措,制定完善的年度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做到工作力度只增不减,资金投入只增不减,政策支持只增不减,帮扶措施只增不减。
3.落实驻村单位帮扶责任。强化驻村帮扶派出单位与驻点村责任“捆绑”机制,驻村帮扶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派出单位党委(党组)要将驻村帮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本地本单位本系统主责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两个月要到驻点村开展调查研究,走访“三类户”和困难脱贫户,协调帮扶政策落实和帮扶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4.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驻村单位的政治监督、纪律监督,精准施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5.切实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持续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提升。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强化义务教育“双线控辍保学”责任,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坚持“县域内”“政策范围内”医疗保障,有序调整医疗帮扶政策,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差异化缴费资助政策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倾斜支持政策,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梯次减负功能,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动态监测,完善农村供水保障投入机制,推进农村饮水工程提档升级工程建设,提升农村供水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三年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6.切实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一是建立防返贫数据月自查季通报制度。坚持集中排查与常态化预警相结合,县级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各乡镇组织村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对因灾情、疫情、大宗农副产品价格下降、外出务工人员大规模返乡、乡村产业发展不够等造成的致贫返贫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杜绝应纳末纳、“体外循环”。二是建立防止返贫针对性帮扶机制。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落实产业就业帮扶、医保社保综合保障、教育专项救助、防贫保等措施,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三是建立规模性返贫风险研判和协同处置机制。严格落实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畅通数据交换渠道,及时进行数据共享比对,切实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严格执行行业部门联动机制,每两个月向县乡村振兴局提供一次预警信息,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规模性返贫风险研判,并有效对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做实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逐步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与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工作相衔接。四是建立党员干部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印发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指南,采取线上联系、定期走访、集中入户等方式,实现党员干部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常态联系全覆盖,做到监测帮扶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7.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持续做好安置区产业就业帮扶,坚持因地制宜、因点施策、市县联动,在有劳动力户达到2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区配套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和就业车间,有序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1个长效增收的主业或1个劳动力稳定就业。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推进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档升级,统筹安置区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切实满足搬迁群众对就业、就学、就医、养老、社保、户籍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需求,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持续提升安置区治理水平,抓好安置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安置区所在社区(村)居(村)民会议和协商议事制度,切实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融入。
8.切实加强驻村帮扶。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驻村帮扶工作重点,细化驻村帮扶任务,聚力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及农村党建等工作。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研究出台驻村工作队管理评价和进一步规范驻村工作队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开展驻村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持续提升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9.切实抓好基础工作。加强防返贫监测系统信息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对数据采集、录入、更新、形成台账资料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分析,制订规范流程标准,切实提升数据质量。强化数据分析,定期分析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外出务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准确研判脱贫成果巩固拓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资料台账,指导各地及时开展入户核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监测对象家庭实际、系统数据与纸质档案“三一致”。
三、全力推进脱贫人口发展
10.全力推进产业帮扶。抢抓重点农业产业链发展机遇,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培育壮大县域农业主导产业,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扎实推进“一村一品”,积极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实施“一村一品”工程,确保每个脱贫村至少有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1个主导产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就地务工、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带动模式,引导产业链内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带动脱贫户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共同发展。继续实施消费帮扶,以“谷城农产品电商博览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为载体,支持经营主体开展各类展示展销活动;用好“832”平台,鼓励各类电商企业通过直播带货等活动,支持特色农产品出村进城。对纳入监测帮扶对象,且有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脱贫人口,支持县级政府统筹相关资金进行适当奖补。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要达到55%以上。持续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脱贫户发展产业、创业增收。
11.全力推进就业帮扶。建立农村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就业监测机制,精准掌握脱贫人口就业状态、就业意愿和就业需求,实施动态更新。大力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把脱贫人口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对象,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劳务协作,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主动与协作地区开展劳务对接,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优化就业服务,将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作为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重点对象,举办专场招聘,提高服务精准度。引导农村劳动力参与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在乡村兴办就业车间、就业基地,促进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推动乡村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
四、务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12.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来实施。根据省、市乡村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我县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乡村建设行动专项推进机制,推动各部门制定专项推进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立足村庄现有基础,鼓励根基强、条件好的村庄先行引路,地理位置、发展条件相近的村联合推进,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宣传推广乡村建设好做法、好典型,提供示范借鉴,打造具有乡土气息、本地特色和景区风韵的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13.有序实施乡村建设。继续开展美丽乡村补短板强弱项建设,将已出列村和脱贫人口较多的一般村全部纳入整治村范围,突出抓好乡村规划、农村道路、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重点任务,加快推进第3批“两基”补短板强弱项建设,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三年攻坚任务,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普惠性基础设施由城市向乡村延伸,推进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持续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提升,推动县域内教育、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健全县、镇、村物流体系,通过快快合作、快邮合作、快电合作、快商合作等方式,推进快递服务直投到村。
14.整合资源支持乡村建设。出台县级具体支持政策,推动财政、金融、土地等帮扶政策以及社会力量等帮扶资源进一步向乡村建设倾斜。加强省内区域协作和定点帮扶联络,将区域协作和省直单位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签订和落实年度帮扶责任书。积极对接,争取更大力度支持。督促各帮扶单位充分发挥地区和行业资源优势,拓展帮扶领域,帮助帮扶村有效解决制约乡村振兴的难题和困难。建立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百企兴百村”行动,协同县委统战部和县工商联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商会组织与行政村开展签约帮扶,重点抓好脱贫村与企业结对帮扶示范建设。
四、接续改进乡村治理工作
15.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作用,发挥好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形成“有人管事、有场议事、有章理事、有责问事、有钱办事”的善治格局。发挥好村规民约、家风家训引导作用,依法建立村规民约审查机制,尽快修订或废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村规民约,使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好邻里”等系列评比活动,广泛宣传乡村振兴典型事迹,树立勤俭节约文明新风,增强模范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坚定脱贫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信心和决心。
五、全力强化体制支撑保障
16.切实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待中央、省、市乡村振头局“三定”规定出台后,尽快出台县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按照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将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调整为乡村建设行动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加强对全县乡村建设行动的统筹协调。适时提请召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政策、重点工作,明确工作思路,分解工作任务。
17.用好用足衔接政策。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涉及“两不愁三保障”和社会保障类政策,继续保持总体稳定。对产业就业支持发展类政策,适时调整优化。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做好脱贫攻坚期特殊支持政策与现行政策的衔接。完善土地出让收入支出管理,推动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落实,统筹好债务风险化解和乡村振兴投入资金保障。
18.管好用好资金项目。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2022年项目库储备项目资金规模不低于2021年,确保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对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世界银行“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示范”贷款项目申报工作。强化资金监管,加大暗访调研、现场会推进力度,深化调度通报制度,确保财政衔接资金用在刀刃上。落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加强乡村道路和饮水等公益性资产后续管护。强化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对到户类资产加强指导帮扶,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19.强化各类问题整改。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开展常态化监测调度和暗访调研,及时交办整改。加强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围绕国家、省后评估及督查、暗访等反馈问题,坚持一体化统筹推进各类问题整改,实行目标化、清单化、路径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确保措施清零、问题销号,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提升巩固脱贫成果工作质效。
20.强化后评估成效运用。聚焦国家、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调度机制,强化统筹指导,确保在省级后评估工作中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前列。健全完善乡镇、县直行业部门乡村振兴考核机制,聚焦重点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六、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1.加强政治建设。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定期印发学习清单,组织真学、实学,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措施。
22.加强业务建设。以巩固脱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县级示范培训、镇级重点培训、村级普遍培训”的思路,通过举办驻村帮扶培训班、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培训班,对党政干部、乡村振兴系统干部、驻村工作队干部、乡村干部开展轮训。
23.加强宣传建设。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宣传我县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全县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监测预警,精准把握舆情应对规律,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调查处置、回应通报等机制,不断提升舆情处置水平,切实凝聚正能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大局。
24.加强作风建设。传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脱贫攻坚精神,以作风建设“奋进年”为契机,强化争先进位意识,以苦干、实干、能干、会干的优良作风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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