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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谷城县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 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8  来源: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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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 人民团体,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谷城县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 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谷城县委办公室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谷城县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试)

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改善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增强创新活力,推进谷城县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各级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引进人才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高端引领、能力优先、急需实用”;

(二)坚持在编制限额和年度增人计划内进行;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统筹兼顾,突出保证急需;

(五)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引进人才的范围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的人员;“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原“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引进紧缺人才的范围: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 门已经明确的事业单位急需重点学科和专业技术岗位人才;通过 全县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近两年内招聘岗位无人报考或不能满足招聘岗位需求的;经县委、县政府认定的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教育、卫健系统除上述通用范围外,还可按照以下范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

(一)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

1.国家全日制免费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免费师范全日制普通类一本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应往届毕业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县级及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3.具有多种职业技能的优秀人才(工匠)可以适当放宽限制。

(二)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

1.全日制普通类一本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应往届毕业生;

2.国家级学科带头人、省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学科带头人。

第五条  引进人才的年龄条件

引进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 下;引进全日制博士或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引进人才的程序

第六条  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五个程序进行:

 (一)申报引进人才计划。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单位的 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每年年初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引进人才计划。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申报。  

 (二)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按程序对申报计划进行审核确定, 制定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按照引进公告要求组织报名。对 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对象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委小组,对符合引进资格条件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进行评审,根据岗位人数比例确定名单。

  (四)考试考核确定人员。根据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岗位需求和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考 核。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试考核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

  (五)组织体检公示聘用。组织拟引进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对审核同意的拟引进人员进行聘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的服务期协议。

第四章政策待遇

第七条  引进人才的待遇与优惠政策

  (一)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引进人才办理聘用手续后,直接落实事业单位编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二)人才津贴。五年内每人每月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 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发放4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教育 系统免费师范类本科生(非免费师范全日制普通类一本)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

 (三)住房待遇。引进的人才在引进的当年年底发放一次性  安家费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当年年底  每人发放4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当年 年底每人发放2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教育系统免费师范类本科生(非免费师 范全日制普通类一本)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当 年年底每人发放1万元。引进人才优先享受入住人才公寓,已享受入住人才公寓的不予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三年后继续留在谷城工作且以本人名义购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发放20万元;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发放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教育系统.免费师范类本科生(非免费师范全日制普通类一本)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发放5万元。购房补贴分五年发放到位(取得不动产证后,每年年底发放标准的20%)。

卫健系统引进的人才按以下标准发放住房待遇: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按照全县统一标准确定执行;购房补贴按照全县统一标准的100%~150%区间内确定执行。

各县级公立医院可根据上述住房待遇标准,自行确定相应具体标准,经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备案后实施。

(四)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引进人才配偶属于县外行政事  业单位在编人员,若本人申请调动到县内同类型同岗位工作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负责按照程序优先办理;引  进人才配偶、未婚子女要求取得谷城县常住户口的,用人单位或 落户人持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优先办理;引进人才的子女愿意到谷城就学的,由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入学,与谷城县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优先。对引进人才在职称评审上实行绿色通道评审、优先推荐评审。对引进的博士或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才,在岗位聘用上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六)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引进人才按程序择优纳入县委组织部后备干部管理库进行培养,并实行动态管理。优先纳入青年干部学院培训学习。凡引进、招聘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优先推荐申报省市县人才工程培养人选;优先选派参加各级各类学习进修;优先列为学 科带头人和学校、医院中层及以上后备千部进行重点培养。符合 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等推荐条件的,可作为优先推荐人选。引进的高层次 紧缺人才,在发挥其专业特长的前提下可在本县范围内调动、提拔、重用。

 (七)引进特别重要人才的政策措施,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八)通过此《办法》引进的人才可享受《办法》内规定的政策待遇。上述优惠政策所需经费按单位现行经费渠道予以保障。同一人符合多个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发放,不重复享受。通过此《办法》引进的人才,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的,个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的,应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各项补贴待遇。

第五章纪律要求

第八条  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引进人才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第九条严格公开引进人才纪律。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予以清退。对违反引进人才纪律的工作 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纪律的其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上述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第十条 本办法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商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关联政策: 关于印发《谷城县事业编制“周转池”引进高 素质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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