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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7-18 来源: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号:大 中 小】 |
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中,涉及我县襄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谷城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2025年3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樊城区楚味斋商行销售的“筑阳腐乳”(规格:280g/瓶,生产日期:2025年3月20日)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5年4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筑阳腐乳”的《检验报告》(NO::(2025)GJS1-00206 )并告知其检验结论,当事人确认抽检的产品属于该处生产的产品并由负责人陈佳敏签收。在规定的期限内,该公司未对此检验结论提出异议。
经查,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次“筑阳腐乳”共160瓶,平均销售价为5元/瓶。收到检测报告后召回60瓶已销毁。
二、原因排查情况。经排查得出,导致其不合格原因为:消毒灭菌不彻底。 三、行政处罚情况。该案于2025年5月23日立案, 2025年6月10日调查终结。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予于行政处罚。
四、整改复查情况。该公司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生产车间进行全面消毒;2严格按照视频消毒方法进行彻底消毒,并落实好消毒及检测记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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