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根据《谷城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机关编制了《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公布。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可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 谷城政府网 ,网址: 谷城政府网  http://www.hbgucheng.gov.cn

2.各大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未主动公开,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是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筑阳路7号。

联系电话:0710-7232122

受理时间为:机关正常作息时间

通信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筑阳路7号,邮政编码:441700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填写《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下载电子版(见附件)。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3.申请处理

(1)登记。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出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即时登记(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以及申请的主要内容),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2)答复。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公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内容不属于本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部分公开及其获取方式和途径;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按照《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告知申请人。

8.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间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9.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需延期答复的,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纪委投诉。

投诉电话:0710-7232122。

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筑阳路7号。

邮政编码:4417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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