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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8-31 来源:县水利局 | 【字号:大 中 小】 |
按照《谷城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序号23)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襄阳市砂石堆场、采砂船停泊点无序分布。丹江口市城区和老河口市城区间的汉江江段两岸分布有多处砂场、采砂船停泊点、石料堆场。暗查发现料场堆场基本未对石料进行苫盖,石料粉碎设备也未见收尘设施;其中部分堆场码头属于已关闭砂石码头,但岸线恢复工作基本未开展,砂石设备依旧留在场地内,采砂船继续停泊,在堆场中种植的林木稀稀拉拉,管种不管养。
二、整改目标
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落实砂场污染防治措施,完成已取缔砂石场遗留问题整治,加快推进岸线复绿。
三、整改措施
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及审批许可。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态破坏赔偿责任追究制度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已运营的合法砂场,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执行采砂船舶集中停靠制度。对已取缔的砂场开展排查,清理遗弃设备,对场地开展岸线整治、生态复绿。落实责任,强化管护经费保障,加强养护,提高种植林木的成活率。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汉江谷城段沈湾采区、塔湾采区、回流湾采区、新街采区河道采砂许可的批复》要求进行作业,4个采区许可期内未出现违规现象。二是强化监督信用考核。把涉砂企业纳入河长制考核体系,督促履职尽责,及时落实整改任务。三是强化船舶监管,设置船舶集中停靠点,谷城县采砂船共20艘,其中王康船舶停靠点停靠采砂工程船9艘、喻家湾船舶集中停靠点停靠采砂工程船7艘,开具船舶移动函3艘,其中2艘参加丹江口市航道疏浚,1艘参加老河口市采区作业,任务完成后返回谷城船舶停靠点集中停靠。四是清理遗留设备开展岸线整治,拆除分筛设备3套、清除电线杆30余根,清理房屋约120㎡、清理清运砂石料1.2万方、回收岸线480米,种植小黄杨3万余棵。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3年8月31日-9月9日)向谷城县水利局反映。
直接责任人:贺海波 18271225677
谷城县水利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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