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工作部署,水利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经审核,天津市河东区等478个县(区)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现将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附件: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
附件: 1.水利部关于公布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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