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全县水库运行管理,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对全县大中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予以明确。请各地各相关部门切实担起责任,按照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好辖区内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谷城县2024年大中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中共谷城县委办公室
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7日
附件: 谷办函3号附件:谷城县2024年大中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xlsx
谷城新闻网 - 谷城政府网 - 网站地图 主办: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谷城县行政审批局(谷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谷城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办公地址:谷城县城关镇中华街3号 政府公共服务热线:0710-12345 网站标识码:4206250002 鄂ICP备13008052号-1 鄂公网安备 42062502000007号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谷城县融媒体中心法律顾问 湖北吾约汉珈律师事务所 李友凡 电话:1370727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