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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6 来源:谷城县统计局 | 【字号:大 中 小】 |
解读单位: | 发布日期: | 2022-07-26 | |||
来源: | 谷城县统计局 | 主题词: | |||
解读类型: | 其他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申报标准及填报方法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报表报告期为月报表。基本调查方法: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其他调查单位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实行全数调查。
调查单位有义务向统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备案证、施工合同和相关财务凭证等资料;调查单位不得“打捆”、重复和超进度报送统计数据。统计调查对象的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应当依据真实、合法的资料填报。如有确凿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与实际申报资料明显不符合的,应当据实填报。
固定资产投资申报标准
入库分类 | 统计指标名称 | 入库标准 |
和利时 | 计划总投资 | 500万元以上 |
名录库 | 5000万元以上 |
说明:符合以下条件的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上报国家时需同时报送材料:
1.建设单位为外省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备案文件、施工(购置)合同或现场照片。
2.建设单位为非法人单位的:单位营业执照(证书)、备案文件、施工(购置)合同或现场照片。每个项目的审核材料放到一个WORD文件中,以项目代码.doc命名。其他项目材料由省级统计机构提出要求并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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