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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11-11 来源:谷城县卫生健康局 | 【字号:大 中 小】 |
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要求,现对已备案的诊所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诊所名称:彭超龙口腔诊所
地址:谷城县石花镇武当路31-22号
服务对象:社会
法定代表人:彭超龙
主要负责人:彭超龙
诊疗科目:口腔科
备案证号:PDY00348H42062517D2122
备案机关:谷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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