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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8-31 来源:谷城县文旅局办公室 | 【字号:大 中 小】 |
根据《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谷城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谷政发〔2018〕2号)文件“(十四)支持旅游业发展。对本县合法经营的景区、饭店、旅行社、旅游商品开发企业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对新评定为国家3A级、4A级和5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新创建一家星级农家乐奖励1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 3A级、4A级和5A级旅行社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规定,2022年兑现旅游奖励情况如下:
1、五山堰河乡村旅游区,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奖励20万元。
2、五山班河大峡谷、石花生态白酒庄园,创建为国家3A级景区,各奖励10万元,共20万元。
3、南河隆兴居家园,被评为襄阳市三星级农家乐;南河古龙滩山庄、城关樱花谷拾伍号农家乐,被评为襄阳市二星级农家乐;石花清山庄园、石花铜柏人家、茨河靠山品家庭农场、茨河桂园生态农庄被评为襄阳市一星级农家乐。各奖励1万元,共7万元。
4、谷城阳光旅行社被襄阳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评定为湖北省3A级旅行社,奖励1万元。
5、怡谷大酒店、特科商务酒店被襄阳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为国家三星级旅游饭店,各奖励5万元,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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