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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8-30 来源:谷城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 【字号:大 中 小】 |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254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谷城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8-30 | ||
| 标题: | 关于印发《谷城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 ||||
| 文号: | 谷职转组发〔2023〕14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
关于印发《谷城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谷城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工作机制(试行)》,梳理编制了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涉及实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单位要及时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告知书、承诺书、终止办理通知书等文书,并对窗口受理、审批到办结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的规范,建立办件台账,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并于每月23日前将上月22日至当月21日期间办件情况、信息宣传情况、意见建议等填写附件8,报送至县行政审批局。今后,如因法律法规修改或上级政府、部门要求需要修改调整的,从其规定执行。
谷城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谷城县政务服务事项
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工作机制(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我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工作的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的定义
告知承诺,是指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行政相对人在不能全部提交申请材料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做出相应承诺,自愿承担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履行审批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前做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办理模式。
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行政相对人自愿申请,并且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相关要件,行政机关先予受理的政务服务活动。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
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行政相对人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曾作出虚假承诺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均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
三、工作流程
(一)告知承诺制度办理流程:
1.窗口工作人员一次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由申请人决定是否采取告知承诺制度办理该事项。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签订《谷城县政务服务事项承诺书》(见附件4),申请人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按原方式实施行政许可。
2.审批机关收到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应当与告知承诺书一并提供的材料后,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颁发资质证书。
3.行政审批机关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2个月内,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
4.行政审批机关检查发现被许可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确定无法达到审批条件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可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出具《谷城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附件5),应当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二)容缺受理制度办理流程:
1.窗口工作人员一次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可采用容缺受理方式提交的申请材料(次要申请材料),由申请人决定是否采取容缺受理制来办理该事项。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以容缺受理方式办理,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主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容缺受理条件且签订《谷城县政务服务事项承诺书》(见附件4)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或补正的材料、形式、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
2.收齐主要申请材料和承诺书后流转至相关业务股室进行下一步现场勘查及审定程序。
3.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补正材料的,由窗口人员及时送达结果文件;若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没有补齐所有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容缺受理流程终止,窗口出具《谷城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附件5),连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四、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开展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改革是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按照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试点工作开展,切实把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工作落到实处。
2.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本着为申请人提供便利的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降低申请人的办事成本,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3.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业务工作,落实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规范化要求,提高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工作透明度,对本部门可采用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的事项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并按时上报办理情况,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4.政务服务窗口与后台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服务机制,形成政务服务的合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事中事后有监管。
五、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谷城县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2. 谷城县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3. 谷城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书
4. 谷城县政务服务事项承诺书
5. 谷城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
6. 谷城县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台账
7. 谷城县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台账
8.谷城县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
附件1:谷城县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xlsx
附件:
附件2:谷城县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xlsx
附件:
附3-5:告知书、承诺书、终止办理通知书.doc
附件:
附件6:谷城县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台账.xls
附件:
附件7:谷城县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台账.xls
附件:
附件8:谷城县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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