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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0 来源:县应急局 | 【字号:大 中 小】 |
2023年灾害救助信息公示
2023年全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夯实强化风险管控、防灾减灾和应急基础建设,积极探索构建“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没有发生因灾造成人员伤亡等较大影响事件,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备灾情况
1.指挥机构。2023年6月20日,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发布了《谷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谷政办发[2023]11号)。根据《预案》,当发生自然灾害需要救助受灾群众时,县减灾委转换为谷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一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自然灾难应急救助工作。县减灾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2.避难场所。全县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园、广场、学校和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科学规划和建设我县应急避难场所225处。
3.救援资金。财政预算150万元用于应急灾害救助工作。
4.救援队伍。全县17支应急救援队伍,合计477人(不含社会等救援力量)。
二、全县灾情
2023年自然灾害呈现多发态势,5月至9月全县部分区域遭受风雹、强降雨,各乡镇相继出现不同程度风雹灾害、洪涝灾害,给农业生产及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部分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灾害致全县12个乡镇(区)52408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共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损失1644.4万元,灾情如实报送。
三、受灾困难群众救助
2023年我县遭受4次自然灾害过程,各乡镇相继出现不同程度风雹灾害、洪涝灾害,给农业生产及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部分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按照法定程序,县财政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共发放冬春救助资金4041580元,根据灾情及时发放救助物资1160件(套),共救助8937户22594人。
因灾部分农村房屋损毁严重,危及困难家庭的住房安全。全县因灾倒损房屋34户70间,救助8户20人,发放救助资金6.9万元,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救助台账(附件2)
五、综合减灾示范县社区(附件5)
截止2023年全县共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9家,其中:国家级9家,省级10家。
六、2023年未接收捐赠款物
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明白卡 (附件1)
县财政局、县应急局监督举报电话:7336482 7188501
附件:1.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明白卡
2.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救助台账
3. 2023年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
4. 2023冬春救助物资分配表
5. 综合减灾示范县社区创建名单
6. 灾害信息员名单
附件:
附件1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明白卡.docx
附件:
附件2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救助台账.xlsx
附件:
附件3 2023年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xlsx
附件:
附件4 2023冬春救助物资分配表.xlsx
附件:
附件5谷城县国家、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名单.docx
附件:
附件6灾害信息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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