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气企业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24-12-19  来源:谷城县住建局 【字号:

一、气质气压。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气质符合《天然气》(GB17820)、《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按照规定每月开展气压、加臭量检测并公示公开。及时响应用户投诉的气压问题,3日处置并及时答复。

二、用气报装。用户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燃气客户中心(北辰大道1号光彩产业城46栋);政务服务中心-水电气受理窗口;水电气共享营业厅;95777热线等多种渠道报装。现场踏勘后,对具备受理条件的,7个工作日答复用户燃气接入方案,不具备受理条件的,及时答复用户。不得未踏勘现场提前收费。对用户委托第三方进行红线内的安装工程,公司承诺经验收合格,具备安全通气条件,建档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通气点火,如遇冬季多处工地集中验收,则集中通气时间依次顺延

三、服务收费。公司承诺按照物联网表1个月、机械表用户两个月周期进行抄表,及时通过手机短信渠道告知用户气费信息及起止码,对余额偏低用户提前提示。对暂时无法正常抄表的居民用户,估量计费提前告知用户。估量收费不高于用户以往实际用气一年中最高的单月用气量,并在正常抄表后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结算。对表具计量纠纷,依据《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与用户协商,协商不成的接受计量行政部门调解。

其他收费严格按照国办函〔2020〕129号、鄂发改价管〔2021〕88号及省市相关价格文件精神执行,不巧立名目,不增设收费项目。安装收费遵循自愿原则,不要求用户购买指定产品或者服务。

四、停气抢修。计划性停气提前48小时通知用户,机关单位、学校尽量避开工作日,居民小区尽量避开节假日及用气高峰期。突发性抢修及户内紧急维修,城区内30分钟、城区外60分钟内到达现场小时内赶到现场,小型维修24小时内完成,大型维修连轴转。无法按照原定时间恢复供气、抢修超过36小时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采取应急供气措施。停气超过3000户,在主流媒体上发布公告。超过原定复供时间,发布补充公告。

五、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材料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施工后15日内将施工区域恢复原状。确有特殊原因,无法立即恢复的,采取措施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六、客户服务。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接听率100%。咨询诉求当场处理,一般诉求2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答复用户,复杂诉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答复。营业厅客服人员着工作服,佩戴标牌,服务态度热情、亲切,举止文明、用语规范、熟悉业务、遵守职业道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及服务技巧客户,等待时间不超10分钟。过户、换卡、建档、销户、报停等服务流程在营业厅进行公示,资料齐全后当场办结。上门服务实行预约制,工作人员着企业工作服、戴工作牌,出示工作证件。

在供用气合同中明确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纠纷可通过主管部门协调、仲裁机构仲裁等方式解决。

七、服务热线

1.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5777

2.投诉监督电话:0710-733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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