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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8 | 【字号:大 中 小】 |
全县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市场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扬尘治理工作管理,整顿和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3年第三季度对我县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行为、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现象、农民工“五项制度”落实、扬尘治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县住建局在第三季度抽查了部分在建项目,对项目参建各方进行了建筑市场行为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建筑市场行为、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现象、农民工“五项制度”、实名制落实情况、工地扬尘治理、极端天气预警防范等情况。
根据检查结果,第三季度谷城县建筑市场整体发展态势较好,多数在建项目都能够有效落实农民工“五项制度”,各在建项目均有扬尘治理相应措施,安全生产处于稳定可控阶段,符合建设工程五方主体责任要求。但有个别项目存在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建设项目资料不完善、扬尘治理不规范等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各方主体合同签订不规范、信息不全,存在签字、盖章不规范现象;部分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部分施工企业存在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缺乏相应请假手续;相关现场资料收集不齐全、不及时,缺乏监理日志、会议记录等必要文件;部分项目专包、分包单位资料不齐全;
3.监理企业存在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不到位,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不履行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职责,监理发挥作用不明显,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4.部分企业未按要求认真落实农民工五项制度或未全面执行,未严格执行实名制、门禁打卡制度及请假制度等情况。部分项目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未落实门禁打卡制度。
三、通报批评
1.东泰谷宸府二期项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落实不够,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总监、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未能到岗履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资料不齐全。
2.谷城县中医医院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仅有一名负责人在现场,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均未在岗,项目现场无工程资料及相关人员资料。
3.虹景花苑。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未在岗,现场无相关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工资、证件等相关资料;未要要求落实农民工“五项制度”,无劳资专管员。项目重要部位无验收资料。
4.谷城县城南安置性住房建设项目。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未在岗;总包单位脚手架工程违法转包。县住建局建筑业发展股对该项目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5.谷城县人民医院谷伯院区建设项目(一期)。总包单位模板、脚手架涉嫌违法转包,商品混凝土合同签订错误,材料员未在岗;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到岗履职、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在公司缴纳社保。
6.谷城后湖春天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全部未到岗,现场实名制系统已安装未按规定使用;建设单位将桩基工程肢解发包;县住建局建筑业发展股对该项目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
1.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之一,应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三包一挂和市场行为的监管。建立以建设单位为中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的责任制,落实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等现场人员到岗履职的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2.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要自觉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建设项目关键岗位履职到岗管理。务必保证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每天上班打卡,务必保证每月有80%以上时间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请假务必有对应的请假手续。
3.各在建工地要确保落实好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严格实行门禁打卡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代发制度,确保考勤数据及时上传。
4.各在建工地要求进一步强化极端天气预警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强化极端天气应对措施,遇到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及时暂停户外施工,确保安全。
5.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要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把整改报告报县住建局建筑业发展股,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6.县住建局将在第四季度持续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贯穿其中,以此不断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承接力度,提高我县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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