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谷城县政协委员提案(第22号)的回复(A)
发布日期:2024-07-26  【字号:


尊敬的陈闰波、丁伟、任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88个老旧小区改造已全部开工,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40%。改造完成后,将新增停车位500个,供排水等基础设施逐步配套完善,小区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扎实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一是对有产权单位的小区,由小区管理单位负责过渡性物业管理,提供治安防范、公共保洁等基础性物业管理服务,具备条件的对外招聘物业公司;二是对暂不具备实施市场化、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采用党建+居民自管模式进行管理,由所在社区组织,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管会牵头,实施自行管理服务;三是对无管理单位、无物业服务的小区,社区通过组建物业服务实体、小区连片引入物业管理等方式,由社区托底,提供保障性物业服务,住建局组织评价好、服务优专业化物业企业开展帮扶指导

三、切实加强物业企业的监管。一是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依托12345、阳光信访平台,联合发改、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督促物业企合法经营、规范收费、阳光服务。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物业小区安全隐患排查方案通知,督促物业企业落实责任。二是加强行业自律。物业行业协会组织各物业企业签订承诺书。抽调9名工作人员,组织3个专班到各物业小区开展检查,督促物业企业诚信履诺。并发布了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

感谢您对我县住建事业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竭尽全力予以办理。

主要负责人:吴厚成

人:陈建设

联系电话:  7335921

2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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