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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7-30 | 【字号:大 中 小】 |
尊敬的李巧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敦促赡养人保障被赡养人安全住房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建立台账
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批示要求,以及省委、市委、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吸取长沙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排查出房屋危险程度排定先后顺序,宜修缮加固的修缮加固,宜拆除新建的拆除新建,对排查出来达到C、D级标准的危房、消危不彻底的危房,一房一策,开展整改,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漏一户。
二、关于被赡养人住屋安全问题
谷城县成立了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际协调机制,加强宣传,确保“危房不进人,危房不住人”安全底线。
感谢您对我县住建事业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竭尽全力予以办理。
主要负责人:吴厚成
承 办 人:王炜洪
联 系电 话:7335921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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