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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8-15 | 【字号:大 中 小】 |
尊敬周金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劳务用工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1、落实工资支付“五项制度”。县住建局严格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农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责任,建立并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将全县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录入监管系统,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工工资兑现发放。
2、加强监督管理。联合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开展检查,切实加强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发承包管理,严厉查处建设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联合人社局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督促企业履行责任。
主要负责人:吴厚成
承办人:吴勇
联系电话:0710-7313158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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