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县“两代表一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24-11-11  【字号:

一、基本情况

今年,县住建局主办“两代表一委员”提案建议共有16件,其中党代表提案4件、人大提案2件(含1件市级提案)、政协提案10件。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小区物业管理、充电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安全等。局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通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和细化办理措施,对政协提案进行分析归类,制定了《县住建局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发挥了倾听各方声音、凝聚各方智慧、汇集各方力量的重要作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落实的原则,对提案办理工作全程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办理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常来常往”,做到办前了解意图、办中征询意见、办后跟踪反馈,做到“不沟通不办理”“不协商不答复”。三是切实解决问题,力求办理实效。规范办理制度和办理流程,完善协调机制,把好审阅关、督办关和答复关,逐级落实办理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格式和行文要求进行答复,加强办复后征求意见,实现办理态度、办理过程、答复结果、办理效果“四个满意”。截至目前,县住建主办的16件提案中,已办理完成15件,已办提案满意率100%,剩余1件正在积极推进办理中。

二、主办提案办理情况

(一)党代表提案(4件)

1.关于政府代表团陈厚建提出的“关于推进“三无小区”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县十五届党代会二次会议第10号提案)

办理情况:县住建局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工作,一是联合城关镇制定《加快推进城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工作方案》,按照专业管理、单位管理、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不同类型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二是加强物业行业监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物业收费等内容,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查看物业收费项目、标准是否公示,是否按照物价部门的文件执行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物业企业及时整改。三是组织开展“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创建。不断改进服务理念和方式,提升服务品质,切实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四是协助城关镇推进成立业委会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做好业务指导,积极协助城关镇推进物业小区成立业委会工作。

2.关于经贸代表团隆益军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燃气公共设施保护和积极推进商业用户安装燃气保护装置的建议”(县十五届党代会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积极与华润燃气公司对接联系,认真开展占压燃气管线违法建设排查整治协助工作,同时积极联系城管部门协同执法,督促相关单位及当事人拆除违法建设。二是对道路开挖施工方特别是老旧小区施工方进行安全宣贯,对县装修协会宣贯燃气验收规范,避免装修过程中对燃气公用管道的包裹和私改。三是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使用常识,督提升业主燃气安全意识,积极营造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良好氛围。

3.关于石花代表团晏伟提出的“关于扶持石花特色园区建设的建议”(县十五届党代会二次会议第67号提案)

办理情况:目前,该提案正在积极推进中。

4.关于石花代表团孙世玉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建设的建议”(县十五届党代会二次会议第68号提案)

办理情况:近几年来,石花镇、村立足自身实际,已翻修、新建娱乐场所达6万余平方米,仅城镇就达3万余平方米,涵盖文化广场、体育场馆、休闲广场等方面。石花镇污水处理厂已于两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日处理规模达到5000吨,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服务镇区人口达41536人,新增就业岗位1000余人,去年下半年启动现正施工建设的316国道升级改造工程,投资达3亿余元,仅污水管网升级改造一项就投资千万余元,增加了当地财税收入,拉动了经济增长。另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延续执行,改善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品质,确保了住房安全。以镇区为中心辐射周边村组的大循环,正如期推进,镇、村民居改造如火如荼,已初见成效。

(二)人大提案(2件)

1.关于石花代表团余雪琴提出的“关于物业行业综合治理难、不形成合力、收费难等问题的建议”(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

办理情况: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物业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业主委会、物业企业开展协商议事,夯实党建引领下的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基础,实现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主体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依规的开展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二是加强联合监管,持续抓好谷城县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和谷城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提质增效活动,联合发改、公安、资源规划、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推进执法进小区,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物业企业坚持以群众为中心,合法经营、规范收费、诚信履诺、阳光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三是组织开展“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创建。制定《推进物业小区“红色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创建标准》,召开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全覆盖推进工作会,组织各企业争创“红色物业”示范小区,不断改进服务理念和方式,提升服务品质,切实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关于市级人大代表常守财提出的“关于加快汉江襄阳段上游生活污水处理、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建议”

办理情况:县住建局于9月6日到当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同常守财代表见面洽谈,摸清了情况,找到了答案。回谷后,我们立即联系了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据介绍,沈湾村、常家营村、马家庄村三个村共4500余人,已纳入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马上就要开工实施。相信随着项目实施,您所关注的问题终将得到解决,长江生态得以保护,汉江西岸老百姓的人居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总书记的“两山理念”必将更加深入人心,贯彻执行的更加彻底,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满足。放眼未来,一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新农村定将绽放在汉江西岸。

(三)政协提案(10件)

1.关于委员尹伟生提出的“关于统筹城区主干道刷黑工作加快插花地带刷黑的建议”(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号提案)

办理情况:2019年谷城县政府机构改革,城市道路建设实施了“建管分离”改革,县住建局负责新建道路的建设,县城管局负责道路的维养。因机构改革,负责城市道路维养的县市政维养所随即转隶城管局。目前,城区主干道和插花地带的刷黑作为老旧道路维养内容由城管局负责。县住建局新建城市道路主干道和辅道同步实施刷黑建设,未出现城市道路插花现象。

2.关于委员尹伟生提出的“关于完善谷城高铁站及配套设施的建议”(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号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公厕的建设。公厕建设为城管局的职能职责,县住建局将您的建议反馈给县城管局,并根据部门职能完成好相关设施建设。二是硬化出站口道路。现有出站口与站南大道相连已硬化,但与站北路相连路口,因高铁新区路网尚未形成,为泥巴路和农田;规划的站东、站西和站北北段道路县住建局已进行了工程设计,县委、县政府尚未决策实施,县住建局将您的建议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推动高铁站周边道路互联互通,彻底消除泥巴路。三是出站口建设形象展示走廊建设。站南大道与高铁站之间站前广场国投公司建设,形象展示走廊刚好位于站前广场,县住建局根据您的建议积极向政府报告,并反馈给国投公司,将根据部门职能搞好配合。

3.关于委员刘东春提出的“关于查处物业小区违章搭建行为的建议的提案”(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0号提案)

办理情况:根据《襄阳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所管理的住宅小区建设行为进行巡查和登记工作,依法履行违法建设行为劝阻、制止和报告职责”的规定,县住建局督促物业企业加强物业小区的日常巡查,特别是加强对室内有装修工程房屋的巡查,对物业小区内乱堆、乱放、乱挖、乱设、乱建等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第一时间发现违章搭建行为,第一时间处理。

4.关于委员姚正勇提出的“关于在南河大桥桥头北端建设地下人行通道的建议”(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

办理情况:县政府已召开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城关镇参加的专题会,现场研究提出了建设思路。一是公安部门划设斑马线;二是新建地下通道再进一步论证,纳入后续项目库。县住建局将充分履行部门职责,参与该项目的论证以及后续建设等工作。

5.关于委员孙建儒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燃气公共设施和公用管道保护的建议”(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9号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积极与华润燃气公司对接联系,认真开展占压燃气管线违法建设排查整治协助工作;二是召开全县道路施工和装修行业大会,对道路开挖施工方特别是老旧小区施工方进行安全宣贯;对县装修协会宣贯燃气验收规范,避免装修过程中对燃气公用管道的包裹和私改;三是在日常工作中,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使用常识,督促物业小区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业主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提升业主燃气安全意识,积极营造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良好氛围。

6.关于委员任吉明提出的“关于尽快贯通泰山庙南电循环广场至粉水广场道路的提案”(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0号提案)

办理情况:南电道子工程县住建局完成建设后,交由县市政维养所管理,该所现隶属县城管局管理,建议县城管局纳入项目计划。县住建局将把您的建议反馈给城管局,并做好与之相关的部门职责工作。

7.关于委员郑春雷、程龙等提出的“关于扩宽沿河路(南河三桥—南河一桥)的建议”(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1号提案)

办理情况:南河大桥至南河三桥之间的沿河路是以堤代路的支路工程,现已成为县城外出通道之一,由于道路狭窄、车辆通行率高、周围行人较多,产生了一定交通安全隐患。按照城市道路建管分离原则,此道路的拓宽建议城管局纳入维修计划实施。县住建局将根据职能职责,将你们的意见反馈给城管局,与其他部门共同推进这段道路拓宽建设。

8.关于委员章淑雨、龚文军等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积极推进物业住宅小区安装充电桩。县住建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制定了《谷城县物业小区安装充电桩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二是加强物业住宅小区宣传教育。物业企业在所服务的小区内通过宣传栏、悬挂横幅、电了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飞线充电的危害性;三是加强物业住宅小区日常巡查。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巡查制度,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经常性巡查,强化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9.关于委员杨光波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县城城区至河谷大桥连接线的建议”(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8号提案)

办理情况:河谷大桥作为G316国道改线工程进入谷城后,穿过汉江湿地和北河,在高铁新区与经四路和老路相连,县城通过银城大道聂家滩大桥方能到河谷大桥,进入谷城后连接线道路与汉十高铁和汉十高带并行。县城主城区与它没有连接通道,受到几方面制约:一是生态保护区,汉江沿线全是生态保护区,无法实施建设。二是基本农田,汉十高速以东为城关镇安岗、尚家埠口、后湖和粉水社区,这一区域的土地绝大部分是基本农田。三是受汉十高速和汉十高铁限制,在其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如果不考虑第一、第二种因素,最佳施工方案是从东二街或者汉江湿地管委会右侧的道路向东,穿过汉十高速和汉十高铁,在汉江边与桥相连。

10.关于委员汪瑞林、张毅等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县城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5号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严把物业服务市场准入。完善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机制,对城区所有新建商品房住宅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平竞争机制选聘物业企业,把住市场源头准入关。二是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县住建局联合城关镇制定《加快推进城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工作方案》,按照专业管理、单位管理、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不同类型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三是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制定印发了《谷城县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谷城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物业管理提质增效活动的通知》,联合发改、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督促物业企业合法经营、规范收费、阳光服务;四是指导开展业委会成立工作。县住建局做好政策指导,为城关镇等乡镇提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政策法规,帮助指导乡镇,结合小区实际,组织开展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小区,由所在社区按照规定程序,依法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今年我局的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不足之处,距各位代表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意识不够强,认识不够到位,建议办理的方式方法有待完善,个别股室发文的规范性还有待加强,部分建议件办理推进较慢,落实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股室与委员的沟通还有待加强,对建议内容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对委员意图的了解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少数办理综合性建议的各股室之间的协调还有待加强,相互间的分工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建议办理情况的反馈速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快。

针对这些问题,县住建局将认真改进,努力提高办理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沟通联系。将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办理前,主动与委员沟通,充分了解所提提案的真实意图和办理要求;办理中,认真倾听委员建议意见,探讨解决问题途径;办理后,及时征询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改进办理工作。二是提高办理质量。坚持以委员满意为标准,以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目的,不断改进办理措施办法,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做到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列入计划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职责范围内的提案,按照相关政策力争最大限度的办好,积极取得委员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持续推动落实。将办理提案与推进业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制相结合,根据提案反映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深入查漏补缺,全面排查整改,继续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民主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真正起到“办好一件,带动一片”的效果,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助力全县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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