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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5  来源: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索引号: 011158671/2024-00569 主题分类: 其他;土地
发布机构: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23-08-25
标题: 关于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文号: /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83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全面启动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动时间及要求

自2023年9月1日起,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受理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登记业务,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县农业农村部门不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业务。按照国家规定“不变不换”的原则,2023年9月1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全国统一制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继续有效,无须更换。权利人申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办理。

二、登记类型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统一登记业务范围: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类的转移登记、变更登记、首次登记、注销登记;土地经营权登记类的转移登记、变更登记、首次登记、注销登记;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登记类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

特此公告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谷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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