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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8-16 来源: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字号:大 中 小】 |
| 解读单位: | 发布日期: | 2023-08-16 | |||
| 来源: |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词: | |||
| 解读类型: | 解读方式: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一系列措施,县资源规划局作为测绘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了《谷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制定方案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6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209号)、《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襄政办发〔2019〕18号)等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方案的背景及必要性
1.制定背景。一方面,上级政府有要求,自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后,省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3月发文,要求全省范围内2022年底必须落实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另一方面,现实有需要。当前,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项目测绘反响较大,改革呼声很高,改革势在必行。
2.制定的必要性。一是推进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对于涉及的测绘工作,要求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这为多测合一制度的落实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确定了“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机构干到底,一套成果用到底”的工作目标,是将最多跑一次进行到底的进一步体现。二是新形势下测绘事业发展、变革的需要。长期以来,工程建设领域多头测绘、重复测绘比较突出,浪费了时间、影响了效率,增加了企业负担。多测合一的实施,有利于测绘资源的整合,有利于推进测绘改革,打破行业垄断,提升服务效率,构建市场信用体系,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制定方案的过程及主要工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下发后,县资源规划局按照上级文件和县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借鉴襄阳市本级和枣阳市、老河口市的先进经验,于2022年6月编制形成《“多测合一”实施方案》初稿,2022年6月中下旬,初稿在资源规划系统内部和测绘资质单位征求意见,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2022年11-12月,分别将征求意见稿发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和县市场监管局征求意见建议,并提交司法局审核,各单位均表示无异议。2023年2月3日县政府召开了“多测合一”实施方案专题讨论会,针对与会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我局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讨论会达成了一致意见。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5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一是对“多测合一”进行了界定。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划分为报批和许可、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共三个阶段。分阶段整合所涉及的地形图测绘、土地勘测定界、拨地测量、放线测量、验线测量、日照测量、变形测量、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土地核验测量、地籍测量、房产测量、绿地核实测量、地下管线核实测量、人防测量等14项测绘工作;二是明确了适用范围。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纳入多测合一实施范围;三是确立了工作目标。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一个阶段的多项测绘内容由一家测绘机构负责,避免重复测绘,提升行政审批和服务效率。
第二部分为工作举措。一是实现测绘服务机构备案制,方便业主和测绘服务单位自主双向选择;二是统一测量技术标准;三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享;四是实施全程监督管理。
第三部分为工作流程。一是对项目委托和备案进行了规定;二是对测绘作业进行了明确;三是对测绘成果质量保证进行了详细规定;四是对成果审核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为部门职责。多测合一改革主要涉及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方案对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五部分为相关要求。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律责任和同步宣传培训三个方面,对“多测合一”的顺利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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