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版)》。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信息:
1.领导及分工情况;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3.上级规章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是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 谷城县城关镇粉阳路18号;
邮政编码:4417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0-7232083;
传真号码: 0710-723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