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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1  来源:谷城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1.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痞”等黑恶势力;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3.在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  “行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采取非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或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制贩毒品等黄赌毒合流的黑恶势力,以及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6.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7.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新闻敲诈、“套路贷”、软暴力催收等涉网新型违法犯罪;

8.跨境赌博、洗钱、电信网络诈骗背后的黑恶势力;

9.各级各类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二、举报渠道

1.谷城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10-7236981;

举报邮箱:gcshce0@163.com。

2.谷城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710-7404400,0710-7404599

举报邮箱:gcgashce@163.com

举报信箱: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大道刑侦大队

三、举报须知

鼓励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谷城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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