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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0 | 【字号:大 中 小】 |
谷城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农发[2023]72号《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的通知》要求,现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200万元予以分配下达。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落实到具体单位(项目),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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