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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2-09 | 【字号:大 中 小】 |
2021年,谷城县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谷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涉企执法监督新模式被省营商办命名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改革先行区、人民大调解中心矛盾纠纷“一站式”集约处置机制被评为“楚治”—2021“荆楚杯”湖北社会治理创新十佳案例。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三百”促“三治”基层治理创新工作方式等多项法治建设工作经验被省、市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充分肯定,群众“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指数保持全市前列。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谷城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坚定不移加强法治建设,奋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纳入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和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大力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建设,第三方实地考核评分居全省县(市、区)前列。
二是项目化推进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起点制定谷城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即《法治谷城建设规划(2021—2025年)》《谷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谷城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坚决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抓紧抓实。从加快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九大方面22项重点任务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三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专门印发《谷城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通知》,形成法治建设和管党治党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步听取汇报的工作机制。法治建设在党政综合目标考评中的占比分值大幅度提升,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核心内容纳入2021年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活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有效落实。
四是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县政府各部门均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常态化会议学法制度,及时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巡讲活动,选强配优5名巡讲团成员,共举办专题报告会109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430余条,设立法治宣传栏960余个,听众人数达10900余人。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执政”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法治相关课程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教学计划,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实践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和法院旁听庭审制度,全年开展集中宪法宣誓42次500余人,组织庭审观摩16场200余人次。2021年全县2899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达95.6%。
(二)坚持改革创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印发《谷城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梳理确定65项事项全口径纳入“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事项清单。出台《谷城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取消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131项、审批改备案2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减比例86.68%。减少环节425个,同比减少10%,“减材料”2101份,比例达到32.56%,“最多跑一次”事项比重达到97%。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推进区域统一评价、先建后验、联合审图等改革措施扩大覆盖面,谷城县化工园区等6个项目免费享受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运用,16个新项目享受“先建后验改革成果,已对48个项目实行并联审批。
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全县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五大活动,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县政府各部门清理完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落实省级证明取消事项7项,县级证明事项全面清理无保留。梳理出台第一批2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24小时自助服务和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收取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取消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新增各类市场主体5690余户,同比增长13.7%,在全市同比增幅排名第二。全年企业全程网上登记1557户,全程电子化登记率99.11%,在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一。
三是做实做深“两网”建设。深化“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全县依申请可网办事项21913项,开通网办事项率达97%。1694项本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22项“一事联办”事项挂网运行。人社、医保等首批58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镇、村(社区)实现“就近办”。78个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与“襄十随神”27个县(市、区)行政审批局、71个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区域通办。“好差评”好评率达96%。
四是加强综合监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在检查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42次共798家市场主体,实现对同一对象“综合查一次”,抽查结果共享交换、互认互用。“双随机”工作获市双随机办工作简报表扬,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城管局对垃圾处理企业开展双随机联合检查的文字和图片被襄阳市引用,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加大招投标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稳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835个监管事项领取、929个实施清单梳理填报,监管事项覆盖率高达87.78%,共录入各类监管行为数据84705条。
(三)坚持依法履职,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各方面监督。提请县人大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汉江禁渔专项报告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报告,筑牢安全法治防线,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1件、建议62件,办理县政协提案64件。强化层级监督,全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7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积极推动一大批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全年以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45件,出庭应诉44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7%以上,较上年稳步提升。强化审计监督,围绕投资审计转型升级,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和重点公共事业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力度。全面深化政务公开,“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风行风信箱工单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3%以上。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21年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切实加强科技创新,激发全县新一轮投资热潮。将公平竞争审查有机融入到合法性审核机制中,公平竞争审查表列入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的必备材料之一。全年配合参与上级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调研、征求意见30余(件)次,特别是提出的增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以组织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立法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援助法》吸收采纳。
三是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持续组织开展涉及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公平竞争审查等多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对2009年1月1日至2021年制发的93件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县政府令第3号)决定继续有效的32件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件研究清理,共废止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51件,宣布失效41件,继续有效33件,彻底实现了2021年以前制定的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100%清理。
四是强化立项审核和合法性审查。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力量,形成以司法局和县政府各部门法制审查机构工作人员为主,相关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执业律师为辅的县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队伍,对县一中迁建等项目决策主体、依据、内容、权限、程序和30余件县政府重大招商引资合同进行全方位审查,做到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不经合法性审查不决定、重大政策措施不经合法性审查不出台、重大经济协议不经合法性审查不签订。
(四)坚持严格执法,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是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规范。对执法机关执法依据进行梳理,依法确认执法机关主体资格。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于12月组织开展执法考试,全面规范全县1060名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和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全部换发到位。
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全面贯彻落实《谷城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让行政执法部门在阳光下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执法单位公开执法信息已成为常态,不公开成为例外。出台《谷城县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办法》,着力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执法过程记录不全面的问题,让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的规定见到实效。
三是涉企行政执法先行区建设深入推进。创新推出涉企行政处罚“一案三审”(即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法制审核、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案件案卷质效评审)执法监督模式。加强和规范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倒逼执法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出台《谷城县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办法》《谷城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实现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内部法制审核率100%,使文明执法见温度,实现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党委政府、执法部门四个满意。“一案三审”新模式获湖北省司法厅充分肯定,编入《破冰—2021年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工作实录》在全省推广,我县被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命名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改革先行区。
四是行政执法指导协调力度不断提升。坚持依法监管、执法有据、程序合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的实施意见》,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县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案》,对举报、检查发现的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处罚11件。生态环境谷城分局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率先办理全市首个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印发《谷城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完善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之间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县公安、食药监、水利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在深入整治新型网络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打击汉江流域非法采砂等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一是“一站式”矛盾化解中心建成运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省率先建成“全覆盖”“多元化”“一站式”的谷城县公共法律服务暨谷城县人民调解中心。全面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部门联动畅导、社会广泛引导”的大调解格局,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问询有人查、咨询有人答、诉求有人应、信访有人接、困难有人帮”,做到涉企纠纷早发现、早了解、早处理,在诉前化解矛盾。自建成运行以来,共接待5000余人次,其中法律咨询1150余件,办理公证事项460余件,司法鉴定120余件,法律援助100余件,调解一般性矛盾纠纷30余件,重大矛盾纠纷5件,受到锦旗表扬3次,中心运行机制和调处水平已达全省前列,《多元化基层纠纷化解平台》被评为“楚治”—2021“荆楚杯”湖北社会治理创新十佳案例。
二是基层调解队伍配齐配强。结合村支两委换届,进一步巩固村级调解组织。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着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打造“3+1+N”婚姻家庭调解模式。新建谷城县总商会调委会和谷城县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纠纷调委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涉及企业协会及军人事务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县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达到16个。以人民调解规范化体检活动为抓手,着力规范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年来全面开展四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369个,调解员1200余名,纠纷信息员1156人,调解中心户6875户。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049件,调处2927件,成功率达95 %以上。
三是权益保护持续加强。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更加贴心,把企业呼声作为最准确的“风向标”,建立府院府检联动服务企业机制,将涉企合规性纳入“法治企业”创建内容,搭建涉企刑事案件刑事和解,民事案件执行和解平台,为企业协调处理多类法律问题200余件,府院府检联动助企机制渐成“法治名片”。着力打造“法律援助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服务圈”,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4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约4000件,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四是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围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全国助残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对重点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副主任陈玉林同志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组织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全国安全生产与应急普法知识竞赛21万余人次,县应急管理局荣获全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优秀单位称号。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精准精细开展《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确保“八五”普法顺利开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石花镇五家洲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审顺利通过,创建纪实《民主法治育新风 乡村振兴谱新篇》被学习强国等中央媒体刊登宣传。积极开展“法治建设进景区”活动,打造330多米长的法治文化长廊,组织成立老君山公共法律事务工作室“明星调解工作室”。“三百工程”促“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受到中央政法委肯定。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先行区创建工作亮点不够突出。品牌优势还不明显,核心技术不够出彩,燃爆效应尚未形成,距离达到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水平还有差距。
二是行政执法监管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少数单位执法监管理念未转变,对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不适应,落实工作安排不积极。
三是法治环境治理还不够规范高效。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指引,企业个性化法律服务清单订制构建、出台较慢。建立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运行不够流畅。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够严肃。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6月15日,黄克立同志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中共谷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重要责任分工,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强调要以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为载体平台,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样板,擦亮谷城法治名片。举办县委中心组法治专题讲座暨湖北法学家谷城专场报告会,邀请华中农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华中农业大学乡村振兴法治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以《乡村振兴实施战略法治保障机制》为题开展法治专题授课辅导,持续拓展法治学习宣传的内容和方式。县长涂世平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守法治政府的鲜明底色,着力打造忠诚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清廉政府,县政府常务会议逢会必学法,全年共开展集中学法4次。
四、2022年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县将以“五县建设”为主线,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谷城。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新阶段新起点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积极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是创新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模式。实现对涉企行政执法计划、过程、结果全环节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及时发现执法存在的问题,纠正执法偏差,带动指导性、说理式执法方式变革。大力开展涉企执法回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接企业意见需求,做好企业发展的“法治店小二”。
三是持续完善“两个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服务体系,加快形成统一高效的调解网络。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全面启动“八五”普法,探索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
四是大力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登记、调查取证、听证庭审、调解和解、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备案件等一系列工作配套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的“四统一模式”(即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监督)。配齐配强复议专业人员,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依法进行。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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