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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1-29 | 【字号:大 中 小】 |
2023年,谷城县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抢抓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的机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标对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为谷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谷城经济发展稳中有进,位居中部县域经济百强61名,实现连续进位,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省20强,全市第一,全域“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获评全国信访示范县,全市唯一,城关镇成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石花司法所“乡贤说事评理团”、盛康镇“三百促三治”综合解纷工作法获评全省“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石花镇易守银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谷城县成为平安湖北建设示范县。
现将我县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推进法治建设核心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严格对标中央、省、市相关文件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组织落实《谷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落实问责制度。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各类培训学习内容,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以高效便民为目标,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障扶持政策有效落实。不断完善对市场主体发展的激励政策,先后出台《谷城县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谷城县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10余个文件,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负担,逐步增加财政投入,支持鼓励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2.63万户纳税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13.95亿元;持续推进租赁减免租金,有效降低市场主体成本,49家行政事业单位减免租金共计62万元;严格落实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模式,“零申报”“零材料”“零跑腿”,实现资金“一键”到账。实施重点产业支持政策,修订完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一网通办”业务支撑体系,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将“一件事”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归集到一个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程帮办。全县已上线一事联办主题93个,其中省定主题52个,自建主题41个。与老河口市行政审批局、丹江口市行政审批局三地签订政务服务“跨域通办”战略合作协议。在各自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通办窗口,通过异地受理、远程办理、结果互认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办理户口、社保、医保、就业、住房等182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难题。点亮“鄂汇办”谷城所涉及的事项,开通在线办理。截至目前,全县“鄂汇办”开通在线办理事项占比53.40%。
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营造高效便利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行政许可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发布,全县直接取消审批事项5项、审批改备案事项4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2项、优化审批服务事项44项。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2293户,同比增长127.99%,其中新增企业9428户,同比实现跨越式增长。2023年共办理变更登记6035件、注销登记7888件。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计量等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办件4268件。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涵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实现对企业全覆盖的随机抽查。通过建立统一的“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确保监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范围,确保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以落实法定程序为关键,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编制《谷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行政决策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行政决策的程序和流程。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具有丰富法律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律师、法学家等人才,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为政府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在政府决策、行政执法、合同签订等重要事项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政府决策行为合法合规。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细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做好现行有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公布《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确认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30件,宣布废止6件,宣布失效6件,并录入全省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认真做好立法建议征集工作,提出各项立法修法建议100余条,提出行政规章修改意见40余条。谷城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提出的2条立法建议被全国人大吸收采纳,受到全国人大通报表彰。
进一步增强合法性审查质效。县司法局负责人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审查和论证,共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15次,各类专题会议60余次。遵循“促成决策、坚守底线”的原则,全面参与、全程把关全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企业改制、PPP项目、行政征收、棚改征迁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执法活动、执法疑难问题处理。起草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协议80余件,提出合法性、合理性法律意见、建议40多条,高效协助审核兑现20多家企业产业扶持资金,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行政决策监督和问责。加强行政决策的监督和问责,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加强对行政决策违规行为的查处和问责,确保行政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结回复率100%。加强政务督查督办,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切实强化。
(四)以执法监督为抓手,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创新公示方式,通过谷城政府网等多种渠道,将行政执法信息向社会公示,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和监督。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的及时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对全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进行梳理,依法确认执法机关主体资格。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开展执法考试,全面规范全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和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全部换发到位,大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创新涉企行政执法机制。创新“一案三审”和“纪法衔接”“行刑衔接”机制。县级层面抽调6名业务骨干,聘请40名法制审核专家、8名法律顾问,公开遴选聘任125名法治督察员队伍,实体运行“县法制审核服务专班”,12个乡镇(开发区)均配备1名法制员,加强法制审核力量,推进乡镇(开发区)法制审核工作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五个方面问题,突出“查、改、治”三个重点环节,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实现质的提升。开发应用数字化执法监管平台,将全县38家行政执法单位人员、制度进行事前公示、案件分类进行事后监督,县直12家行政执法单位配备4G智能执法视音频记录仪,可视频连线,地图监控,实现实时在线监管。
(五)以法治方式为核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深化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实战化运用,落实日常监测制度和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社会治安和稳定形势月分析研判会议,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架构。全省率先建成“全覆盖、多元化、一站式”的基层纠纷化解平台。人民调解中心通过统一受理窗口、共享服务场所、融合多方力量、汇集专家资源、集约管理人员,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集约化供给,有效解决了过去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调解组织孤军作战、工作联动性和协作性不强等问题,从一家“独唱”变为多家“合唱”。
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明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提档升级,2021年以来,县人民调解中心线下累计接待登记31500余人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2800余人次、办理公证事项1948件,通过三级联调系统参与指导镇村调解案件324件。线上公法小程序访问人数达19万人次,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咨询1.7万人次,线上直接调解或指导镇村调委会调解成功270余件,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打造法律援助“服务圈”。创新法律援助工作举措,着力打造“法律援助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服务圈”,放宽经济困难标准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2倍以内执行,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全覆盖。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制度。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特殊群体实行倾斜政策,年均免费为特殊群体调解纠纷600余件。服务保障大局扎实有力。推进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在一中迁建、化工园区建设、引江济汉工程、新集电站征迁工程以及棚改征迁遗留问题等重点项目中,主动派员参与,依法化解矛盾,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顺利推进。
加强平安基础建设。全面推行“三百促三治”模式,选聘“自治”百户网格长1887人,设立“法治”百米岗1387个,建成“德治”百分奖爱心超市129个。大力推进“枫桥式”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创建,建成运行“枫桥式”派出所11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5个,盛康派出所被命名为省级“枫桥式派出所”。全域创新枫桥式乡镇(村)工作法,盛康镇双堰村“‘三个一’奏响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三部曲”经验,被推荐为全市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创新试点。
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谷城县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一链三环”新机制,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1件,处理行政诉讼案件27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已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6件(含上年结转案件2件),纠错1件,在已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处罚11件,举报投诉13件,劳动保障监察1件,行政履职的答复1件。经调解,共促使当事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0件,开展释法析理80余人次。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一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仍然存在一定不足。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法治意识与新时代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还不够强、效果还不够好。
二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执法的说理性还不够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预防和打击新型犯罪举措有待进一步创新。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犯罪的手段、动机及智能化程度不断变化,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给法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打击工作面临数据分散、统筹不够、合力不足等“非对称性”难题,预防和打击新型犯罪举措有待进一步创新。
造成这些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作用。
二是执法监管不严格。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公正、不严格等问题,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三是社会参与度不高。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相对较低,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住“关键少数”,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机关、基层单位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做到责任上肩、工作抓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强化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组织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谷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发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行使职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强化监督问责,落实责任追究。切实履行监督问责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维护法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强化党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效果。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释放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
(四)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谷城地域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水平。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积极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切实以创建促提升、用示范带发展,努力在工作中争先进位、争创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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