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字号:

2024年,谷城县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安排与谷城实际相结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始终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各地各单位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全面真学实训,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全面推动法治谷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是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定期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题会议,制定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研究重点工作、分析任务形势、推动改革发展。

三是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谷城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6名乡镇、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推动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全覆盖。

(二)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一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按照“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明确15个重点主题事项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积极做好业务配置和系统对接调适,实现联办主题五统一即“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谷城县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列入全省政务服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谷城县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上线,6大类涉企增值化服务事项并网运行。推出数字政务门牌,实现全县1个县政务服务中心、11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29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线上就近办、集中办。设立全省唯一的政务服务特色亮点区域——“重点项目帮代办服务专区”,为落地谷城的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帮代办服务。截至目前,已服务企业20家,其中产业类16家,民生类4家,已签订《重点项目帮代办申请受理表》企业20家,计划总投资额超过70亿元。推广使用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行“一窗受理、集中验收、限时办结、统一出件”新机制,2024年已完成16个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工作。

二是全力优化便利化服务体验。简化流程,办事省力又省心,提供线上申请、后台派单、上门帮办服务,向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延伸,县本级通过互联网“零跑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达1615项,占比91.4%。惠企政策实现“免申即享”业务24项、“不来即享”业务13项,惠企资金“一键”直达企业。强化“政策通”平台与“无证明城市”建设系统互联互通,通过数据共享核验方式,让电子证明材料“免提交”。全县实现8636件电子证明材料“免提交”标注,累计为当事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减材料”2.26万次。谷城县行政审批局获评2024年营商环境与政务效能高质量发展大会优秀案例“政务效能提升典范单位”。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强化政府履约监管。印发《谷城县强化政府履约专项行动方案》,着力开展招商引资承诺清查兑现行动、拖欠企业账款清理行动等重点任务。集中开展整治企业关心关注的政务服务不良作风、“新官不理旧账”等专项行动。坚持“小切口”改革,推动“大变化”理念,狠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创建。2024年,谷城县共上报争取试点46个,其中国家级试点改革事项8个,省级试点事项38个。截至目前,已入选先行试点8个,其中国家级试点3个,省级试点5个,排名位居襄阳各县(市、区)前三。襄阳首个知识产权巡回庭在谷城经济开发区设立,企业破产处置“招商引资+府院联动”机制受到省法院充分肯定。

(三)坚持依法决策程序,严守重大行政决策法治防线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谷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涉及民生事项必邀请公众参与,重大事项必经风险评估,特别是政府重大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切实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纳入法治轨道。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把“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要求落到实处,备案率、审查率、纠错率达到1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文件政策清理,对全县511项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出修改意见30余条。做好立法修法意见征集工作,提出立法修法建议172条,《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正草案)》立法论证评估会特邀谷城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谷城意见直达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谷城立法建议被全国人大采用并通报表彰。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工作衔接,建立合法性审查与人大备案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强化实质性审查,规范审查事项程序建设。

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法学专家等专业人才,组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为政府提供科学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咨政建言和法治保障的作用。县政府各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已成为各地各部门的行动自觉,有效保障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共列席参与县政府常务会议13次,各类专题会议60余次,协助起草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协议80余件。

(四)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能力。挂牌成立谷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专门机构承担、有专门人员负责。印发《谷城县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组织全县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证件资格培训学习考试,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建立“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行政执法监督线索收集联动机制。深化“纪法衔接”,在全省县级层面率先出台《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实施办法》,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共评查案卷85卷,评出优秀案卷34卷,合格案卷50卷,不合格案卷1卷,优秀率40%。针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及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45份,纠错率达100%。

三是持续推行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印发《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制发“轻微不罚”“初违不罚”“无过错不罚”三张清单,着力为企业营造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新模式,全年教育引导630余起,简易程序处罚100余起,一般程序处罚15起,首违不罚6起、公益减罚2起,以“轻微免罚”体现“柔性执法”,推动涉企行政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

一是加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力度。深入推进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充分整合行业领域调解资源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常态化、高频次开展“平安到家”敲门行动和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力推动各类风险问题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初始。2024年各地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937件,调处成功率达96%以上。

二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造矛盾纠纷化解品牌,在全省率先建成“全覆盖”“多元化”“一站式”的县级调解中心,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融合,县、乡、村三级一体联动,实行法律专家、行业专家、民俗专家同频共振,真正让老百姓只进“一扇门”,解千家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开展政法机关、乡镇、村社区“枫桥式”工作法创先争优活动。县法院庙滩人民法庭被列入第一批全国100家“枫桥式人民法庭”候选名单。县检察院探索开展“四心”调解工作法,推进轻罪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县公安局创新“七必双线闭环”“135”快调等工作法,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县人社局“饶大妈”调解工作室获评全国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全域推广“三百促三治”“三调衔接”大调解、“三爱工程”等治理模式,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谷城经验做法大量涌现,形成新时代城乡治理新格局。

三是着力提高普法宣传质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重点对象普法,实现全县82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深入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全县300余名“法律明白人”参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建设法治谷城”培训。组建26名专业性“普法讲师团”和200名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推动全县普法队伍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探索“新媒体+普法”新模式,拍摄播放《平安谷城》“为您说法”专栏86期。县人民调解中心获评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四是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率先研究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协作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湖北省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办法(试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及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促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2024年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8件,办理案件128件,首次大幅度超过同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显现。处理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8件,处理行政诉讼案件21件,全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心舒”

(六)主动接受全方位监督,完善政府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方面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83件,政协委员提案68件,办理回复率100%、回复满意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8件(含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30件),审结6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达到“出庭又出声”“出庭出效果”,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出庭应诉已成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习惯和责任。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常态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府采购、财政资金、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引,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谨细致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确保每一件申请都能得到切实有效地落实,每一项诉求都能收获掷地有声的回应,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与高效运行。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

2024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短板,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剖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参差不齐,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职业打假类案件高发频发。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居高不下,职业打假案件泛滥,挤占了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引领推动全县各地各单位学法常态化。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年共举办4次线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

二是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专门针对依法治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处理、公平竞争审查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进行研究部署,全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能够扎实落地,取得实效,推动法治建设迈向新台阶。

三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3月1日前,向市委、市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着力推动政府部门法治建设,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执法规范、普法全面。带头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党的领导统筹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抓好督促落实,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同时,紧盯“关键少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再提升。

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针对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开展“智慧普法”,纵深推进法治阵地建设,持续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特色法治乡村建设、“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优化等“四大工程”,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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